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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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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6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8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1附后)。

 四、其他说明

 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8月28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5、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25日 A 股收市后,持三安光电A 股(股票代码60070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②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③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④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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