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上市公司半年报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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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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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4-3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及进展安排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3日、8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的购买资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芭田债,债券代码:112149)在公司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公司计划在2014年9月26日前(不超过30个自然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2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二、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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