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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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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14年上半年相对于2013年同期经营形式严峻复杂。表现在:一是氯碱行业相关政策在发生变化,环保、产业政策等变化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投入。加上刚性成本的持续上升,给公司当期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上半年总体显现企业运行成本增加和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双重压力。二是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低迷,PVC、烧碱、水合肼等主导产品的价格与2013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下降。三是下游企业资金紧张,加大销售的难度,同时库存产品和应收账款增加,加剧了整个产业链资金紧张程度。四是行业产能过剩仍然严重,公司周边产能还在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区域竞争程度。主导产品已进入边际贡献低价竞争时代。五是非经营性因素影响较大,云南地区煤矿整顿、整合对公司经营带来影响。

 面对外部严峻的经营形式,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班子直面困难,认真应对,积极调整经营策略。

 1、按照年初制定的“十大系统工程”计划工作重点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治理能力建设。

 2、一切围绕当期经营状况改善抓好短期决策和内部管理,搞好当期资产运营管理。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完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相关工作。一方面加快已批准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另一方面加快其他战略项目的准备工作进度。

 5、对原有的资产结构进行战略优化,加大投资控制力度,收缩投资项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使公司的资产结构更加适应未来经营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要。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价格下跌较大,虽然内部加强管理,成本、费用有所下降,氯碱系统仍保持较高负荷生产,但是仍不足以抵减销售价格的下跌。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89,261.05万元,同比增长3.11%;实现利润总额-3,426.32万元,同比下降145.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5.01万元;同比下降162.70%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3.94亿元,同比增长4.73%。

 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水合肼、三氯乙烯、水泥及三聚磷酸钠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与2013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271.10%,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增长继续放缓,氯碱行业持续低迷,主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毛利率大幅降低所致;利润总额下降14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162.70%,基本每股收益下降 161.54 %,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大幅减少加之子公司云南煤矿板块政策性停产影响所致。

 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聚氯乙烯 18.85 万吨,烧碱17.01万吨,水合肼 0.76万吨。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罗云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4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的通知及议题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黄冠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俞春萍、罗云、李水荣、黄冠雄、刘俊为董事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委员,俞春萍为主任委员。

 同意俞春萍、唐益、张桥云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俞春萍为主任委员。

 同意票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4年新增招商银行对香港宜丰有限公司1500万美元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原集团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4年新增天原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40000万元。明细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在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与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9月16日在四川宜宾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以及银行综合授信条件的调整,公司拟新增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40000万元,明细如下:

 ■

 以上担保事项,公司将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担保的具体条款以与各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

 1、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进出口公司”)。

 天原进出口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 99.40%股权,天畅物流持有其 0.6%股权。法定代表人徐骏,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代理等。

 2、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212832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9.82%股权,法定代表人罗云。经营范围:化工、建材、纸制品的开发、制造、经营。

 (二)、被担保各子公司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集团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以上2个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33,725.94万元,占公司 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3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天原集团 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9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为保证公司的战略转型升级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顺利进行,经宜宾市政府协调,与国资公司具体协商,国资公司同意为天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期限为3年、总额为5亿元的保证担保,条件是天原集团以持有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和锐”)的5亿元股权作为反担保。同时按双方约定,我公司需按银行综合授信实际担保额的百分之一支付担保费用。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经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宜市机编(1997)72号” 《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批准,于 1999 年 8 月 4 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 辉,营业执照号:511500000006030,注册资本 139000 万元,经营范围是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38522.62万元,负债总额3889163.08万元,流动负债3001054.7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40765.73万元,净资产6149359.5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464599.43万元 ,利润总额1279927.55万元,净利润956124.14万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总资产10437945.25万元,负债总额4032646.04万元,流动负债3012446.0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51259.89万元,无或有事项。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99610.92万元,利润总额407919.57万元,净利润305939.68万元。

 三、公司提供反担保标的的基本情况。

 1、海丰和锐基本情况

 海丰和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6年3月6日,注册地为江安县,注册资本 212832 万元,股本结构是:本公司持有其99.82%的股权、宜宾四丰盐化有限公司等持有其 0.18%的股权,法定代表人罗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化学原料、化工产品。

 2、海丰和锐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50397.38万元,负债总额为324277.51万元,净资产为326119.8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49135.36万元,利润总额17596.76万元,净利润14971.66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716957.97万元,负债总额为387307.48万元,净资产为329650.49万元,无或有事项。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4507.28万元,利润总额3883.07万元,净利润3530.61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同意天原集团将持有海丰和锐的5亿元股权为国资公司提供期限为3年的反担保,以实现国资公司为天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期限为3年,总额5亿元的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该反担保事项相关事项和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在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银行融资担保资源稀缺的大环境下,实现国资公司继续为天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截止目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除上述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全部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同意公司以持有海丰和锐的 5亿元股权为国资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990.04万元,占公司 201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89%。为国资公司提供8亿元的反担保,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21%。 为参股公司南岗化工质押担保的金额为4094.46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3%。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和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 5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在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煤化”)拟与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将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期限3-5年,最终与交银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交银租赁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3号楼6楼

 (3)法人代表: 陈敏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亿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

 (4)所在地:云南彝良县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期限:3-5年

 (2)租赁方式: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

 (3)租赁标的物: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

 (4)租赁利率: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租赁手续费:租赁总额的2.5%

 (6)租赁担保:由宜宾市国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与交银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减少短期债务金额,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所以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 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原集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在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4、《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4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应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9 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郑洪、张梦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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