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4年0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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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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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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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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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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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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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③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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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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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生效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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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2012年8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成立。公司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大信托)、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股份)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航天科工财务)三家股东发起成立。英大基金目前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其中英大信托出资比例为49%,中交股份出资比例为36%,航天科工财务出资比例为15%。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同时,管理多个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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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任职日期说明: 刘熹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国内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较好,债券价格普遍上涨。在央行的呵护下,4月上旬开始,市场资金面逐步宽松,回购利率保持低位。与此同时,CPI保持较低水平,通胀压力较小;GDP增速不佳,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大。在央行连续两次定向降准、监管层强力整顿非标资产等因素影响下,资金面、基本面和政策面共同给力,债市步入快牛阶段,不少个券净价的阶段涨幅超过5元。
二季度,本基金适度提高了回购杠杆水平,并继续对持仓债券组合进行了调整。期间,本基金继续减持了一些持仓集中度较高且信用资质偏弱的个券,买入了一些中短久期的债券。同时,本基金还参与了国企改革概念转债的波段投资,获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季度,本基金净值涨势良好。未来本基金将根据申赎情况,在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继续调整和优化持仓债券组合。同时,也将适当参与确定性较高的波段性投资机会,力争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稳定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英大纯债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3元,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0%;英大纯债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0元,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债市将逐渐步入慢牛。这一阶段,持有债券及债基的收益将主要来自票息收入,而非资本利得。
基本面方面。去年三季度经济增速的高基数,以及"危机四伏"的房地产行业,将使得今年三季度经济增速不会很高。不过,随着政策积极因素不断积累,四季度宏观经济可能会企稳反弹。无论从CPI、PPI绝对水平,还是从物价预期指数来看,通胀大概率仍不是下半年导致政策转向的主要因素。
政策面和资金面方面。外汇政策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客观上使得外汇储备对基础货币的贡献降低。这样,国内的货币投放以及资金面稳定,将更多地依赖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以及财政存款的投放,这与上半年我们观察到的央行定向降准、中央财政加快划拨以及资金面整体宽松是一致的。我们预计,未来3-6个月,上述政策方向不会改变,但在力度上可能会边际减弱。
市场情绪方面。上半年债券表现全面优于其它大类资产,超出大多数投资者的预期,上半年盈利颇丰会使得下半年投资者在投资风格上将更多地趋于保守,尤其是以波段操作赚取资本利得的交易类机构。交易类机构的盈利兑现过程,将会引起或加剧市场收益率的起伏波动,其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参与度的下降也会引起债券流动性溢价的上升。治理非标以及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将使得债券的传统配置户重归债券市场。配置户将取代交易类机构,成为债券收益率定价的绝对主力。
从类属资产来看,利率债相对价值低于信用债,下半年可转债或存在表现的窗口期。利率市场化导致的资金成本上升,是利率债收益率未能回落至历史均值的重要原因。考虑到信用债票息较高,即便没有收益率的下行,其投资价值也高于利率债。同时,经济逐渐企稳、资金逐渐下沉实体将使得信用资质趋于改善,伴随着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上升,我们仍相对看好中低评级信用债的投资机会。另外,下半年,可转债有望出现阶段性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电子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以电子签名形式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运营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研究、交易、监察稽核部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相关负责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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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073元,基金份额总额146,709,005.92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0020元,基金份额总额66,157,606.27份。英大纯债债券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212,866,612.1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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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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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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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26号《关于核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494,717,488.32元,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京会兴验字第020100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95,284,612.40份基金份额(其中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为811,221,644.46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为684,062,967.94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67,124.08份基金份额(其中英大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为318,970.18份,英大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为248,153.9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基金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分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票、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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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②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1.4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5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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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 / 当年天数。
③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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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②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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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②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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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4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期末(2014年6月30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未持有需披露的暂时停牌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元。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2748719.40元,分别于2014年7月3日、7月4日、7月7日、7月8日、7月10日、7月11日、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7月18日、7月21日、7月22日、7月24日、7月25日、7月29日、7月31日、、8月5日、8月6日、8月8日、8月11日、8月15日、8月18日、8月29日、9月4日、9月9日、9月25日、9月26日、11月4日、11月7日、11月10日、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28日、和12月26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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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 报告期内(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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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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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估值期货交易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13号)规定债券型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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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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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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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英大纯债债券A: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英大纯债债券A份额占英大纯债债券A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英大纯债债券A份额占英大纯债债券A总份额比例。
②英大纯债债券C: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英大纯债债券C份额占英大纯债债券C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英大纯债债券C份额占英大纯债债券C总份额比例。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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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上表中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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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年6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张传良先生不再代任本公司总经理,同意杨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杨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4]537号核准。
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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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ⅱ 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ⅲ 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ⅰ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质量评价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行业研究的前瞻性、深度及广度进行评估,初步划定范围;
ⅱ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进行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ⅲ 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表"佣金"指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公司旗下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部通知【2012】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公告文件,于2013年5月24日在公司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了《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天津市朝日科贸有限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数量共计20万张,期限为2年,收益率(票面利率)为10%。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