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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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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通过“定向调控、精准发力”,在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结构调整之间寻求平衡点。5月份以来,我国经济已出现企稳迹象,结构调整呈积极变化,表明已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在“稳增长”和“调结构”两方面已同时取得良好成效。

 在复杂的大环境之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加大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持续完善产业布局,不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精耕细作、开源节流,使得公司传统业务稳步提升,新兴产业局面得以逆转,公司经营日趋改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3,989,272.00元,较上年同期1,108,117,551.19元增长26.70%;实现净利润-14,014,719.23元,较上年同期-7,865,609.08元下降78.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98,583.15元,较上年同期-5,831,252.11元下降100.62%。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双管齐下,做大平板,做强汽车,做出品牌,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公司多元化战略。报告期内的相关工作进展如下:

 (一)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了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并在新产品上进行应用,极大地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例如铝型材折弯工艺,金属压铸及高光处理等在黑电上广泛使用;OD15背光方案的设计及批量使用,为客户提供高端差异化产品方案,从而获得良好的客户赞誉度。对研发端架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同时,引进行业内优秀的电子研发、背光开发人才,壮大了研发队伍,为后续业务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狠抓总资产周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通过强化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强存货的管控,控制资产投入规模,提升模具等固定资产利用效率等措施提高总资产周转率。

 (三)稳步推进自律经营效率管理专案,车间效率大幅提升

 按照年初计划持续推进自律经营效率管理专案。通过实行子公司分级授权管理,切实简化了流程管控,充分调动车间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工作效率。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建立了预算考核机制,严格把控各部门预算,为公司节约管理成本。

 (四)持续有效地进行电视机行业产业链的垂直整合

 公司从产品规划、新品研发、线体规划、产业布局、客户管理、屏资源把控、研发团队建设等对整机业务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各方面进行提前布局,让公司产品与客户无缝对接,为客户提供了专业和及时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大大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同时,公司采取从供应商选择、流程制定等措施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使公司成本费用控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五)汽车业务稳步提升,开启向好新局面

 2014年上半年公司汽车业务稳步提升。子公司重庆毅翔通过建立制成目标管理、质量达成目标管理以及各项降本提效专案等机制,切实提高了团队作战效率,经营绩效得到了改善。在芜湖毅昌管理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芜湖汽车结构件订单交货量稳步提升,客户美誉度实现反转,承接的新车型订单逐渐增多,经济效益逐渐体现。

 (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绩效评估体系

 上半年,公司重点梳理了各项内部管理流程,持续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并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事务处理效率。人力资源方面,推进优化人员结构及提高劳动生产率专案,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切实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增强了组织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2014年下半年,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将进一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扎实推进新市场开拓与新产品量产,以规避现有市场萎缩风险;将重点强化电视机业务的设计、研发及商务团队建设。公司将引进行业内的高端人才,联合公司现有人才组建商务团队,为公司下一步的研发工作打好人才基础。同时,在子公司中推进强有力的制程管理,集产品的生产制造、成本管理、品质管理、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为一体。下半年设计研发全面向丰富与扩展超大尺寸模组及曲面一体机等产品线,并为客户提供多个外观变款以满足市场需求,并将协助其它各部门进行供应链整合优化。随着公司对业务结构、市场布局的进一步调整,新市场的开拓与新产品研发的成效逐步显现,成本控制等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预计下半年的销售与利润情况会有进一步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将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9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6,94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49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2,443.0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10年5月24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1,133.95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309.05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已出具大信验字[2010]3-001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82,109.07万元,其中: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816.30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542.45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43.28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107.04万元,201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800.0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0万元,差异为800.02万元。差异原因为:2010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35.49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入),2011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00.65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入),2012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2.49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入),2013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1.23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重新确认2011年转回发行费用271.26万元,2011年转回多预计的发行费用28.89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公告编号:2014-019,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金证券、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广州耀中支行、深发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4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0,000.00元向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2011年3月25日,本公司与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公告编号:2014-019,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三、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注销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公告编号:2014-019,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的说明

 1、安徽毅昌年产200万套高端电视机结构件二期建设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本期实现利润-476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受安徽区域家电市场环境影响,客户市场规模萎缩,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不断下降,主要电视机客户海尔转型,客户海尔电视机业务进一步萎缩。

 2、江苏毅昌年产300万套高端电视结构件建设项目:该项目本期实现利润934.1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行情的影响,项目接单毛利下降,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低于预期。

 3、高速精密模具厂建设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3,973.93万元,项目整体已基本完工。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均204 套/年电视机外观结构件模具产能,主要供公司内部生产使用,将加快公司产品开发周期,提高技术水平,但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贯彻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列示未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

 2、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2014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37号等八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37号等八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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