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7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新、潘大圣
联系电话:0551-62969206
联系传真:0551-62969207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胡伟、束学岭
项目协办人:王妍
其他联系人:杨思航、王永升
联系电话:0551-68167151、68167152
联系传真:0551-62207360、62207365、62207366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