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已于2014年8 月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召开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8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5、会议地点: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7楼
6、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到现场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若公司股东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详见本公告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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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2、3、4、5、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选举董事和监事的相关规定,议案6和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的定义详见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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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2 、登记时间:2014年8月21日 9:00—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 弄29号4楼
4 、信函登记请寄:上海漕溪路222 号航天大厦南楼航天机电董事会办公室,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200235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827176 联系传真:021-64827177
联系人:航天机电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议案6、7填写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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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选举董事或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详见(三)表决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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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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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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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A?股收市后,持有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151)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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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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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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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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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如某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3名监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该投资者对于监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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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仅列举三个方式,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三位候选人,但合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