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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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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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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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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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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全国酒店市场的收入和效益仍未走出全面下降的局面,部分地区的业务虽然出现微复苏,但销售价格尚未恢复。在收入骤减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实行支出严控政策成为了酒店管理中的主要基调,是现阶段酒店经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持续严峻的市场形势也正在促进公司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有效的策略应对眼前的困境。上半年公司对内紧抓管理降低费用,对外经过积极拓展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成员酒店的家数已由2013年底的120家上升至169家,客房规模由28575间上升至37058间。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60%;其中旅行社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18亿元,占比63.72%;酒店运营和酒店管理板块共计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占比21.14%;景区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占比15.14%。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8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9%。

 公司利润贡献主要来源于酒店和景区板块,其中酒店板块实现利润4269万元,占比43.34%;景区板块实现利润6445万元,占比65.43%。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润钢

 2014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 600258 股票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 临2014-04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北京民族饭店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润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3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提案:

 (一)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本项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4-044号公告。

 本项提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机构设置的提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使公司机构越来越适应发展的需要,公司对现有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共设十部一室,调整后的机构为: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审计部; 财务部; 股权部; 管理部;研发部;人力资源部;培训部;市场部;信息技术部;办公室。

 (四)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欣燕都增资2500万元的提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燕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欣燕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7,500万元,首旅酒店集团仍为其单一股东。欣燕都增资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五)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人力官(CHO)、首席财务官(CF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市场官(CMO)的提案》;

 根据《公司法》和《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解学军为首席人力官(CHO)(简历见附件1);杨军为首席财务官(CFO)(简历见附件2);董锴为首席运营官(C0O)(简历见附件3);蒋蓓蕾为首席市场官(CMO)(简历见附件4),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临2014-045号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1:解学军先生简历:

 44岁,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首旅集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首旅酒店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附件2:杨军女士简历:

 51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民族饭店采购供应部、计划部、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首旅酒店集团财务部经理、海南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附件3:董锴先生简历:

 41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永安宾馆销售部经理;兆龙饭店市场营销部经理;深圳凯宾斯基酒店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运营管理兼市场营销总监。

 附件4:蒋蓓蕾女士简历:

 52岁,大学学历。曾任美国HRC全球预订中心北京代表处总经理;北京好苑建国商务酒店市场营销总监;北京民族饭店市场营销总监。现任北京民族饭店市场营销总监兼客务总监。

 股票代码: 600258 股票简称: 首旅酒店 编号: 临2014-04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变更为: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和首席人力官(CH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市场官(CMO)。

 2、原《公司章程》5.2.3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变更为:5.2.3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3、原《公司章程》6.1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为: 6.1 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1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和首席人力官(CHO)、首席运营官(COO)、首席市场官(CMO)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原《公司章程》6.4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变更为:6.4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项提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14-04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

 · 股权登记日期: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内容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14年9月23日(星期二)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接合的方式,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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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已经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8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14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该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

 4、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二、投资者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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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表决提案

 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顺序号。

 以1.00 元代表提案1,以2.00 元代表提案2,以3.00 元代表提案3,以此类推。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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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表决意见

 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选举票数为所持股数乘以相应提案下的候选人数。各位股东有权集中使用表决权选举一人,或按应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任意分配表决权数量,分散使用表决权选举多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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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方向

 (二)投票举例

 1.1如果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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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如果股东拟依次表决提案,对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的公司提案如下所示:

 (1)对公司提案1 投赞成票,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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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公司提案1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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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公司提案1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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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提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提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提案中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股东未表决的提案,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件均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内容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权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中画√以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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