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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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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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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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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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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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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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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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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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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4日至2014年6月30日)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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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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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国内大型综合类券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7%的股份,三菱UFJ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33%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在北京、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指数型和货币型在内的17只开放式基金,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20.2亿元,客户数超过208万户。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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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总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报告期,未发生我司旗下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回落迹象明显,为对冲房地产下行风险,政府自二季度以来,持续出台基建投资定向刺激措施。在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刺激下,进入二季度末,经济企稳的信号逐渐增多。经济的走弱导致货币政策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放松,表现在央行投放资金更为灵活、及时,定向降准,并尽量熨平资金面季节性波动。

 上半年的债券市场主要表现为牛市变平的行情:一季度在资金面总体宽松情况下,债市表现出短端收益率下行显著,收益率曲线陡峭化特征;4月后,“微刺激”和“定向放松”的政策陆续出台背景下,债市长端收益率数度急速下行,期限利差收窄,收益率曲线由牛陡演变为牛平。信用债方面,上半年各品种收益率普遍都跟随着利率债下行,而且信用利差迅速收窄。细分来看,低等级信用债表现未超越高等级,评级间利差未收窄,城投品种表现明显强于产业债,产业债中强周期行业个券走势弱于弱周期行业。转债方面,转债指数随着正股市场上下波动,转债个券整体表现好于正股,但逊于纯债,进入六月以来偏股型转债反弹,引导转债指数超过纯债指数。

 本基金在2014年上半年灵活调整组合久期,适度提高组合杠杆水平,把握债市收益率阶段性下行的投资机会。在二季度宏观经济企稳背景下,把握风险偏好上升带来的转债波段投资机会,力求获得超额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A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4.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4.25%。

 本基金B类产品报告期内表现为3.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为4.25%。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尤其是三季度经济仍有下行压力,房地产处于下行周期,而目前稳增长的“定向”政策和国外需求回暖尚不足以完全对冲房地产下行压力。从流动性角度看,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仍将延续,而随着信贷和非标融资收紧,未来政策或逐渐由“宽货币、紧信用”过渡到“宽货币、宽信用”。在此背景下,从大类资产轮动来看,债券依然延续牛市主基调,但投资风格可能有所转变。经过二季度尤其是4、5月份收益率快速下行,利率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年内虽然仍有下行空间,但在下半年获取资本利得回报或将低于上半年。随着风险偏好的转变,市场逐渐进入追求稳定票息收益的阶段,因此维持一定比例的杠杆以套息或是比较稳健的选择。短期经济企稳回暖,转债作为整体攻守兼备品种,可作为博弈未来反弹的好品种,把握交易性投资机会。

 本基金下阶段将在控制风险和保持组合流动性前提下,灵活资产配置,优化持仓结构,维持一定杠杆比例获取稳定票息收益;同时精选转债个券,把握转债市场波段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上述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即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征求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法规要求,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估值政策,审议批准估值程序,并在特定状态下就拟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进行确认,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产估值委员会由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分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运营总部、监察稽核总部、基金投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等各总部总监组成。其中,总经理过振华先生,拥有近10年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基金运营由公司总经理过振华先生分管。基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欧庆铃先生,拥有近12年的基金公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基金运营总部总监李濮君女士,拥有13年的基金会计经验。监察稽核总部总监王菲萍女士,拥有10年的基金合规管理经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近9年的基金风险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以2014年1月21日为权益登记日,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57元,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78元。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1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6,477,541.95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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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06月30日,添益宝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87元,基金份额为36,978,811.47份;添益宝债券B基金份额净值1.079元,基金份额为20,892,077.11份,基金份额总额57,870,888.58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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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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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过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过振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濮君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第1104号文件核准,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78,649,628.9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8)第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79,022,309.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72,680.6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和B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同业存款等,以及参与新股申购等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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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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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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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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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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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添益宝债券B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添益宝债券B的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日销售服务费=添益宝债券B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

 本期末和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

 本期末和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9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0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式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9,999,865.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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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0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2,000,000.00元,分别于2014年7月4日21,000,000.00元到期、2014年7月7日1,000,000.00元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4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0,517,713.5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50,721,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动。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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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卖股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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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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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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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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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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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持有人户数”合计数小于各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的总和,是由于一个持有人同时持有多个级别基金份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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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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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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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提名的监事由代田秀雄先生变更为杉崎干雄先生;

 2、本报告期内,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工作需要,周月秋同志不再担任该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该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基金审计事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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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股票交易,无相关佣金。

 2、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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