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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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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钢铁行业延续了去年的困难局面,粗钢产量持续增长,上半年全国平均日产粗钢保持在220万吨以上,供大于求矛盾依然突出;原料、钢材价格双双下跌,原料价格支撑作用减弱;加上银行对钢铁行业借贷的逐步收紧,钢铁行业融资成本大幅提高;而用钢需求持续低迷,导致钢价“跌跌不休”,钢铁企业盈利艰难,整体处于盈亏边缘,行业面临的经营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钢铁行业异常严峻的经营环境和困难,公司广大干部员工群策群力,克难攻坚,坚持眼睛向内,加强对标挖潜,降低工序成本,扎实推进生产经营的低成本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6,035.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01.62万元,同比降低1.25%;实现营业利润-5,113.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27.76万元,同比下降22.17%;实现利润总额-5,031.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13.11万元,同比下降28.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12.8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13.36万元,同比下降39.15%。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2014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857,38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978.39万元,降低1.94%;主营业务成本839,71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562.21万元,降低1.70%;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8.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9.15%。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4年,为应对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经营形势严峻的情况,公司紧密结合企业实际,以降成本、降消耗、增效益为主要方向,大力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工作,积极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发挥核心技术创新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降本增效工作中的先导和支撑作用。公司的产品品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开发的新产品占领了海峡西岸的区域市场,为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公司顺利通过了QEOM管理体系的审核。

 (一)三钢闽光自主技术创新情况

 1、新产品研发与产品结构调整

 在钢铁全行业产能过剩、进入寒冬的情况下,品种结构调整尤其重要,今年上半年公司开发的新品种有:(1)10B21盘条和40Cr合金结构钢盘条。该类产品性能稳定,形成批量化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2)PSB500精轧钢筋。公司实现了该类产品的批量化和减量化的生产。

 同时,公司对原有的产品进行减化量、柔性化技术开发和攻关,在保证产品质量的情况下,进行了建材产品HRB400E降锰攻关,HRB500E高强抗震钢筋降钒和Q345中厚板实现大幅的降锰技术攻关。

 2、积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成果的转化,进一步降本增效

 2014年上半年,公司致力于新技术、新工艺的自主开发和应用攻关,通过与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钢铁研究总院等进行产学研合作,有力促进了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技术升级,降低了生产成本。主要内容如下:

 (1)焦化工序:自主开发了“焦化煤调湿捣固炼焦技术”,上半年无烟煤(含尘渣)配比达到10.0%,降低炼焦生产成本;(2)烧结和炼铁工序:联合开发了“高烧结矿入炉冶炼技术”和“高磷矿配加生产冶炼技术攻关”,在烧结矿配料工艺和炼铁生产工艺技术上进行研究调整,实现铁前系统的降本增效;铁前系统进一步开展燃料比技术攻关,燃料比达到519Kg,同比去年下降10Kg,大幅降低生产成本;(3)炼钢工序:上半年开展高铁水耗条件下的钢铁料耗攻关,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与东北大学合作开发“铸机末端电磁搅拌技术”和“转炉系统少渣冶炼技术”,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开发“高效转炉综合冶炼技术”,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

 (二)产品技术研发体制和激励机制的整合提升

 1、公司通过优化整合,以技术中心为依托,集产品、技术研发、质量控制和产品技术服务为一体,与国内著名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形成一套完整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质量技术管理、新工艺推广、新材料应用、科研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的研发体系。

 2、完善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重新制订了公司《科技进步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重奖为公司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项目和人员,有效地鼓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2014年上半年重新修订了《三钢改善提案和改善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创新积极性,为企业的降本增效发挥重大作用。

 4、公司制定了《技术开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三钢新品开发管理办法》等技术研发制度,将技术开发和新品研发纳入正常的管理考核渠道,提高公司技术开发和新品研发的能力和水平。

 5、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公司自主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技术经济利益,公司制定了《三钢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三)2014年上半年公司专利授权20项,全部为实用新型专利,列表如下:

 ■

 (四)公司2014年上半年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

 ■

 五、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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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3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8.1条关于社会公众股东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三)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9人,代表股份401,206,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4,700,000股)的比例为75.033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401,002,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4.995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03,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81%。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在关联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379,905,80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1,264,376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67,76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919%;反对36,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81%;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264,376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3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01,206,27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03,862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300,47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林涵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3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设备租赁合同>、<关于确定2013年度设备租赁价格的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陈军伟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曾兴富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在三钢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上述三人为关联董事。在关联董事陈军伟先生、曾兴富先生、黎立璋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4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设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4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敏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备租赁合同>、<关于确定2013年度设备租赁价格的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设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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