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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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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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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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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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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董事会报告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发展、提升、创新"三大主题,克服了宏观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竞争力不断增强,巩固了公司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890.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0%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66万元。

 2.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3亿元公司债的发行、上市工作。本次公司债的发行,优化了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及补充了公司营运资金。

 3.为全面贯彻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政府机构关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部署,提升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14年度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3.2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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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迎宾馆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迎宾馆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迎宾馆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迎宾馆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贷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子公司迎宾馆纳入合并范围导致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处置第一物流股权所致,本期无此业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公司债券发行所致

 3.3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于2013年6月启动了公司债券项目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本次公司债的发行、上市工作。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8.50%,债券期限为5年(3+2)--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全部采用网下发行方式。

 3.4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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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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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影响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

 望海国际商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核心商圈,地理位置优越。望海国际秉承"内部提倡大服务,外部提升美誉度,五星服务塑造望海国际星品质"的工作思路,围绕"服务提升,强化执行,品牌传播,再创佳绩"的指导思想,励志将望海国际打造为最优质商品和最贴心服务的提供者。报告期内,商场通过对部分楼层进行了改造调整,引进国际一线化妆品牌,不断优化品牌结构,通过创新营销方式,充分利用节假日及店庆契机开展促销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望海国际的品牌影响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海南商业龙头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2、专业管理能力良好

 在十余年的经营发展中,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传承了优良的管理作风,专业管理经验丰富;并与时俱进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开拓创新,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3.6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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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爱国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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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临2014-03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主要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计提坏账准备的 102 笔应收款项共计9,378,541.32元进行核销。

 二、核销应收款项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都是五年以上历年积存的应收款项,主要是债务人无力偿还的应收款项。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约为68万元,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建立了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三、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1、公司销售人员催讨逾期应收款项;

 2、公司财务人员发催款函、对账单确认往来欠款;

 3、公司审计机构发询证函确认往来欠款;

 4、公司律师通过发送律师函、提请法律诉讼;

 5、公司财务部门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及责任追究措施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为公司历史上形成的坏账损失,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规定》,对给公司造成坏账损失的,按损失大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9,378,541.32元进行核销。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此次核销应收款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应收款项核销都是为五年以上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已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应收款项核销是为了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一致同意此次董事会所审议通过的《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核销应收款项的独立意见;

 4、核销应收款项清单。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岛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本次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应收款项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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