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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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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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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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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力生制药由于面临着营销模式转型、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新品开发进度缓慢和新厂搬迁的考验,生产经营形势出现了历史上没有过的困难局面。但是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面对激烈的竞争、复杂多变的客观环境,带领全体员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继续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力争使公司尽快度过调整期,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总收入47878.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9%;利润总额11049.3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88.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71%;总资产318170.58万元,净资产291071.90万元。

 1、努力扩大销售。一是,加快营销模式转型。发挥品牌优势,加大新市场、新客户开发力度,深挖OTC、新农合等市场潜力,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终端销售促销活动,加快进度、加大力度降低重点产品的社会库存。二是,继续加大其他普药品种市场开发力度。充分抓住国家低价药目录政策实施的新机遇,认真研究分析普药品种的增长因素,积极做好产品的招投标工作,加快普药品种的市场开发,降低运行压力和运营风险。三是,积极开展学术营销活动。市场部门积极开拓推广思路、调整了学术方法。2014年制定了“全面开展健康学术活动、系列学术宣传活动”的推广方针,确立了以重点产品为核心的健康学术营销推广模式。

 2、加快新厂建设。新厂房主体土建部分已基本建成,厂区道路开始施工,动力中心、合成车间及危险品库的地下管网也已基本完成。现正在进行合成车间的设备安装工作。在项目建设上,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立即整改,消灭质量隐患。在项目管理上,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保证工程按进度实施。

 3、严控产品质量。切实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对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和不断修订完善文件系统,做好新旧GMP标准的衔接,组织各车间进行技能培训考核,提高了员工的责任心,增强了员工的操作能力,构建了力生制药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

 4、确保安全第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和职工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之首位,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5、规范上市运作。定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为公司与投资者搭建了信息沟通的桥梁。对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批、跟踪管理,保证了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

 6、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速新品报批速度,继续走产学研结合的新品开发之路,寻找开发有潜力、有消费群体的新项目,搭建合理的产品梯队,满足企业长远发展。新品研发项目和工艺改进项目都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7、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上下形成“管理讲制度、工作讲程序、办事讲原则”的工作机制和运行程序。在干部、职工群体中不断渗透,严格自律,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心态来对待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团结一致,渡过难关。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宝卫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4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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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鞍山西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冠制药”)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8月30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16,248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及新冠制药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截止2010 年4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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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 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698,643.0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86,768.4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114,001.47万元。

 (1)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成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乐敦中药”)。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投资者从中国国内以及海外市场筹集)。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按出资当日汇率折合等额美元。日本乐敦制药株式会社认缴出资额为8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日本株式会社内田和汉药认缴出资额为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美元现汇。根据该决议,公司于2010年使用超募资金741.38万元,2011年收到乐敦公司退回2010年投资超出部分2.02万元。

 (2)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该数据以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冠制药完成工商变更后当月月末的审计数据为准),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8,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10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8月3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预计投资16,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850万元,流动资金2,398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该项目投资额变更为26,866万元,新增投资10,618万元,生化制药将以银行贷款1亿元和自筹资金618万元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该项目目前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主要原因包括:①由于空港经济区规建局的原因导致该项目用地要重新选址,故造成未能及时取得项目初设批复,最终导致了基础建设工作的向后拖延。②为了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早日实现投产目标。原考虑采取场地租赁的方式进行该项目的中试工作,总体投资估算要达到2000万元。而后考虑严格控制投资等因素,经研究决定,不另行建立中试基地,而是积极推进该项目的整体进展,加快项目基础建设,在新筹建的疫苗产品厂房内建立中试车间,进行该项目的中试工作。③由于该项目净化工程工艺复杂,各分包工程工期交叉,相互影响,且项目公用工程、工艺设备订购期间正值制药行业新版GMP改造,设备厂家订单集中,使得制作周期延长,影响了整体工程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待调试完成方可进行中试。上述三方面的原因影响了整体工程建设进度。

 (5)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4,100万元用于对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增资以补充其流动资金。

 (6)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中央药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12年6月13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538.09万元,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利息收入6,568.71万元,合计50,106.80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实际投入中包括相关印花税支出250,534.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投资“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冠原料药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以下简称“新冠制剂项目”),分别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4,114万元和29,118万元,共计83,232万元。根据市场变化、设施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拟部分终止以上两个募投项目。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终止“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产业化项目”和“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新冠原料药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52万元,“新冠制剂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58万元,共计54,11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9,122万元投入到公司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额和剩余募集资金数额以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冠制药完成工商变更后当月月末的审计数据为准)。

 2、部分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剩余资金安排。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述两项目最终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改变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以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冠制药完成工商变更后当月月末的审计数据为准。

 (2)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原因

 市场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1)需求减少

 原料药项目以大吨位抗艾滋病原料药为主,在立项初期,国际市场对抗艾滋病原料药的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发生,国际组织对于艾滋病防治的资助骤然减少,比如总统防治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银行基金、盖茨基金减少投入,导致对于抗艾滋病原料药需求下降。

 2)竞争厂家增多

 印度一些制药企业建立大规模艾滋病原料药基地,对于艾滋病原料药的采购由中国逐渐转向印度,2012年印度进口抗艾滋病原料药基础原料数量为原料药的3倍。

 3)汇率变化

 从2009年开始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2009年6月美元对人民币为6.83,目前为6.09,人民币升值12%,导致售价降低。

 4)原料成本上升

 生产艾滋病原料药的基础原料价格处于上升状态,同时人员成本也处于上升状态,导致生产成本上升。

 除以上原因,还有配套设施如蒸汽供给不到位,以及对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估计不足,导致短期之内不能获得募投项目中的制剂品种的注册文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原项目如按原计划进行难以盈利。

 (3)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部分终止的“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扩建项目。

 (4)变更后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扩建项目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公司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用于公司扩建项目,该议案于2010年6月7日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扩建项目投资额变更为84,548万元,新增投资43,674万元,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9日表决通过。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扩建项目总投资84,548万元的资金来源由原来的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公司自筹资金43,674万元,变更为使用超募资金40,874万元和使用部分终止“新冠原料药项目”和“新冠制剂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29,122万元(该数据以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冠制药完成工商变更后当月月末的审计数据为准),其余部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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