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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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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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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2.5 其他相关资料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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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深证300价格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10日至2014年6月30日)

 ■

 注:"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9月10日至2014年06月30日。

 本基金建仓期间自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3月9日,报告期结束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诺德.安博特资产管理公司(Lord, Abbett & Co., LLC)、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九只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自行开发的指数基金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等事件,使得本基金的年化波动率控制在与业绩基准基本相当的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遵循被动化指数投资策略,努力控制净值表现与业绩基准的偏差,从实际效果来看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业绩基准收益的偏差主要来源于申购赎回和三位小数净值计算带来的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0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97元,累计净值为1.03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主要投资目标,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进一步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长期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为了确保基金估值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修订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制度》(以下简称“估值制度”。)

 根据估值制度,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门的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资总监、运营总监、清算登记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和法务主管组成,所有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资产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以及保证估值策略和程序的一致性。其中:

 基金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制定新的估值政策、方法和程序,提供相关的会计数据,并具体负责和会计事务所及基金托管行就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进行沟通,以支持委员会的相关决定;

 运营总监及清算登记部经理主要负责监督估值委员会决议有效执行及实施;

 投资总监主要负责分析市场情况,并在结合相关行业研究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投资品种所处的经济环境和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判断;

 法务主管负责审核委员会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根据估值制度,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上述参与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4 年6 月30 日,基金份额净值0.997元,基金份额总额52,914,567.53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3,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潘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福祥,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奇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551号《关于核准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96,955,609.4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3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7,426,677.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71,067.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深证300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诺德S300份额”,基金代码“165707”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诺德300A份额”,基金代码“150092”)与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诺德300B份额”,基金代码“150093”)。在诺德300A 份额、诺德300 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每2 份诺德S300 份额按照1 份诺德300A 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其中,诺德300A份额和诺德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另外,本基金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根据基金合同进行份额折算,即:当诺德S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或当诺德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2]第30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诺德A(150092) 33,855,603.00份基金份额和诺德B(150093) 33,855,603.00份基金份额于2012年9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3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固定收益产品、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深证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深证300 价格指数收益率×9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 年1 月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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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工具。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买断式逆回购交易。

 6.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6.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6.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6.4.7.9 实收基金

 诺德300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诺德300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诺德S3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赎回费率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其中赎回费部分全额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6.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或有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6.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10.1.1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1.00% / 当年天数。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方交易。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6.4.12 期末(2014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00,000.00元,于2014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是一只进行被动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较高风险品种。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权证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三个方面:(1)决策系统由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经营层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2)执行系统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承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基金投资运作活动和具体工作,负责将公司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施;(3)监督系统由监事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组成。各自监督的内容和对象分别由公司章程及相应的专门制度加以明确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

 6.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包括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本基金所持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除附注6.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余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4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05%(2013年12 月31 日:3.54%),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3年12 月31 日:同)

 6.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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