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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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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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处于前期项目尾盘销售阶段,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因此导致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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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推进和盘活项目和资产、寻求和落实投资机会、规范和健全内控制度”为目标,紧跟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紧密结合公司现状,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大力深化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公司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回顾:
1、开拓进取,推进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销售
(1) 房地产项目情况
① 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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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3年度房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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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销售情况
① 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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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3年度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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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地产出租情况
① 报告期内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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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3年度出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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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报告期没有财务融资情况发生,2013年度也没有财务融资情况发生。
(5)其他情况:
① 本报告期公司没有重大减值计提项目。
② 子公司重庆昊华位于重庆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A区36-1/02、A37-1/02、A40-4/02地块,面积6785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74。2013年重庆昊华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西彭项目规划方案时,被告知环评存在问题,该项目环评无法通过,重庆昊华编制的西彭项目开发计划被迫暂时搁置。经公司和重庆昊华与各政府部门协调,在报告期内,西彭项目环评问题已妥善解决。重庆昊华已取得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重庆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西彭项目预计将于2014年9月开工,总投资约5.9亿元,一期将于2015年12月交房,二期将于2016年12月交房。
2、盘活资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在严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多种投资渠道,丰富投资思路及观念。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北京投资购买部分房产及投资购买银行短期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细化公司各项内控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定量、定性指标,加大奖惩力度,通过严格考核使公司的管理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3,471.78元,同比下降93.16 %;实现利润总额 6,509,885.89元,同比下降7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74,591.44元,同比下降69.98%;每股收益0.035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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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处于前期项目尾盘销售阶段,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对应的营业成本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对应的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管理费用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及支付的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现金流出较上年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投资性房产、办公楼及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性支出增加所致。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3.1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8.07%,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以存量房主为主,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本期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转让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楼整层(共17套房屋、1807.10平方米)房产收入。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报证监会审批。截止本报告披露时,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变化。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计划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3200万元,处置资产形成营业外收入约1900万元,营业成本及费用支出约38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实现营业收入702.35 万元,营业外净收入1094.31万元,成本及费用781.04万元,与经营目标有较大差距。
面对公司目前的严峻形势,公司在下半年继续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将继续深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与费用控制,确保重庆昊华西彭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努力做好首汇观筑的车库及重庆昊华存量房产的销售、积极帮助四川首汇获取土地储备,力争实现全年经营目标。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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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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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经过几年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积聚了较多的专业人才和较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
2、公司现金充沛,具备良好的项目投资能力。
3、通过多年的规范运作,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较好的运行机制,公司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并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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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于201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宜。由公司财务资金部提出方案、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然后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3-022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元购买了南充市商业银行 "熊猫理财"稳利系列C计划理财产品。公司本次出资45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15.30%。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4-017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对该银行理财产品相关风险进行了检查,截止本报告披露时,南充市商业银行对该产品的管理符合认购协议相关规定,运作管理正常。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4500万元,余额为4500万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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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香港(前锋)商贸有限公司的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无负债,故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与净资产均为零。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也没有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在开发重庆“首创·十方界”项目时,因开发资金不足,向公司借部分开发资金,累计6,782万元;2011年该项目开发完毕,但因新开发项目等所需资金量较大,该款继续作为重庆昊华新项目的开发借款。 2014年7月经公司与重庆昊华确认,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向重庆昊华出借资金总额68,463,626.40元,应收利息合计10,392,044.50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4,098,232.69元,2012年度利息4,261,537.52元。
由于上述资金利息金额相对较大,对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较大,且涉及2012年、2013年度,故在编制2014年中期报告时对该项借款计提利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2014-02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前锋 编号:临2014-020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传真、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杨晓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朱霆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临2014-02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19号公告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20号公告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临2014-022《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20号公告的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的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4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昊华)在开发重庆“首创·十方界”项目时,因开发资金不足,向公司借部分开发资金,累计6,782万元;2011年该项目开发完毕,但因新开发项目等所需资金量较大,该款继续作为重庆昊华新项目的开发借款。 2014年7月经公司与重庆昊华确认,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向重庆昊华出借资金总额68,463,626.40元,应收利息合计10,392,044.50元,其中:2013年度利息4,098,232.69元,2012年度利息4,261,537.52元。
由于上述资金利息金额相对较大,对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较大,且涉及2012年、2013年度,故在编制2014年中期报告时对该项借款计提利息,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一) 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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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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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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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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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的说明》,认为: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工作质量,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未损害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本次会计差错问责和处罚情况
公司董事会要求财务负责人就本次会计差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备案。董事会要求公司财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其他事项
根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公司重新编制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的说明》
2、《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前锋 编号:临2014-022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19号公告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2014〕20号公告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4-02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我们同意董事会《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