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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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联发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94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不适用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潘志刚 | 陈静 |
电话 | 0513-88869069 | 0513-88869069 |
传真 | 0513-88869069 | 0513-88869069 |
电子信箱 | panzg@gl.lianfa.cn | chenjin@gl.lianfa.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602,154,655.76 | 1,504,803,073.27 | 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1,679,909.80 | 105,308,095.90 | 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1,764,019.35 | 85,525,462.93 | -4.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3,024,725.35 | 170,463,254.17 | 107.1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3 | 6.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3 | 6.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7% | 4.59% | -0.1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052,809,425.92 | 4,015,192,711.44 | 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480,401,833.68 | 2,442,945,246.63 | 1.53%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532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45% | 130,934,100 | 0 | 质押 | 84,900,000 |
联邦国际纺织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95% | 22,509,900 | 0 | | |
上海港鸿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5% | 19,590,000 | 0 |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富2号 | 其他 | 0.31% | 991,638 | 0 |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伞形宝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0.29% | 934,845 | 0 | | |
广州市领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840,000 | 0 | | |
江春香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22,776 | 0 | | |
曹光华 | 境内自然人 | 0.25% | 818,409 | 0 | | |
李瑞宏 | 境内自然人 | 0.23% | 759,275 | 0 | | |
王钲涵 | 境内自然人 | 0.22% | 709,657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发行前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非一致行动人。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经济大环境持续低迷,劳动力资源紧张,用工成本持续上升等问题依然突出存在,但在公司经营团队的正确决策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消化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多渠道降本增效,继续巩固和加强市场开拓,产品订单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215.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7%;实现净利润11706.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1%。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分层自治、闭环管理”,明确自主管理思想,分层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精益管理水平;整合产业链,完善各类物资采购,多渠道严控各项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完善了以分厂利润为目标的成本核算体系,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合理配置用工,提高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共享技术资源,发挥产品开发协同效应,加速成果转化,形成产品研发硬实力,上半年以项目形式开展的研发有31个,主要是新纤维、新工艺、新助剂的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海外新兴市场的开拓。已在美国市场设立为品牌商、百货商提供贴身服务的INO-TEX贸易公司,为连锁品牌和百货商提供成衣LDP服务模式,推动公司营销模式变革升级;发展壮大巴西、俄罗斯、日本等办事处,提高了市场开发深度;海外放单组调研确定海外服装战略伙伴加工厂,并开始批量生产大货。收购柬埔寨AMM制衣工厂,实现转口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现货面料品牌方面,国内通过加强对代理的KPI目标完成考核力度,加强终端客户备案制度,以及在北京服装节开展的推广活动等举措,加深服装厂和服装品牌对JAMES FABRIC的认知度,保证了国内销售的增长;国外通过各种展会、土耳其仓库的铺货作用和新增的欧洲分仓库项目,保证东南亚、欧洲、日本等重点市场和目标新市场的推广和开发。服装品牌方面,重新梳理了总部职能架构,调整新品投入思路,整合市场,整合终端,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了销售毛利率。
下半年,公司将重点加强内部管理,稳定生产;进一步降本增效,达到高品质、低成本;加强工程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和开发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和国内新客户的开发,提升成衣面料市场占有率;调整招聘政策,解决用工问题,培养国际化高级人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薛庆龙
2014年 8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29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目前具有较为稳健的净现金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投资对象: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订《投资理财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 产品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预计收益 | 实际损益金额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6,014.90 | 2013年8月23日 | 2013年8月30日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6,014.90 | 4.44 | 4.4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4,023.10 | 2013年8月28日 | 2013年8月30日 | 4,023.10 | 1.42 | 1.4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43.80 | 2013年8月30日 | 2013年9月6日 | 10,043.80 | 7.17 | 7.1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9.7 | 2013年9月4日 | 2013年9月6日 | 9.7 | 0 | 0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4,990 | 2013年9月4日 | 2013年9月11日 | 4,990 | 3.33 | 3.3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60 | 2013年9月6日 | 2013年9月13日 | 10,060 | 5.61 | 5.6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994.40 | 2013年9月12日 | 2013年9月19日 | 3,994.40 | 4.54 | 4.5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65.40 | 2013年9月13日 | 2013年9月20日 | 8,065.40 | 7.62 | 7.6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500 | 2013年9月17日 | 2013年9月18日 | 1,500 | 0.44 | 0.4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500 | 2013年9月18日 | 2013年9月19日 | 1,500 | 0.22 | 0.2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000 | 2013年9月23日 | 2013年9月24日 | 2,000 | 0.28 | 0.28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9,572.90 | 2013年9月23日 | 2013年9月27日 | 9,572.90 | 7.18 | 7.18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9,999.80 | 2013年10月8日 | 2013年10月9日 | 9,999.80 | 1.64 | 1.6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3年10月9日 | 2013年10月10日 | 5,000 | 1.67 | 1.6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3年10月9日 | 2013年10月16日 | 5,000 | 6.53 | 6.5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3年10月10日 | 2013年10月11日 | 5,000 | 1.09 | 1.09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0月11日 | 2013年12月30日 | 10,000 | 113.97 | 113.9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00 | 2013年10月11日 | 2013年10月12日 | 8,000 | 0.91 | 0.9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0 | 2013年10月11日 | 2013年10月18日 | 3,000 | 2.06 | 2.0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00 | 2013年10月14日 | 2013年10月21日 | 8,000 | 6.35 | 6.35 |
工行海安支行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2月10日 | 10,000 | 73.64 | 73.6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10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0月18日 | 5,010 | 1.08 | 1.08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20 | 2013年10月21日 | 2013年10月28日 | 8,020 | 5.4 | 5.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20 | 2013年10月28日 | 2013年11月4日 | | 8,020 | 7.59 | 7.59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0 | 2013年10月29日 | 2013年10月30日 | 3,000 | 0.42 | 0.42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10,000 | 2013年10月30日 | 2013年11月28日 | 10,000 | 43.56 | 43.5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6,000 | 2013年10月30日 | 2013年11月6日 | 6,000 | 6.13 | 6.1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4,030 | 2013年11月5日 | 2013年11月6日 | 14,030 | 1.54 | 1.54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20,000 | 2013年11月8日 | 2013年12月18日 | 20,000 | 116.16 | 116.1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2月2日 | 2013年12月3日 | 10,000 | 1.55 | 1.55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2月4日 | 2013年12月11日 | 10,000 | 8.91 | 8.9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2月11日 | 2013年12月18日 | 10,000 | 8.51 | 8.5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00 | 2013年12月12日 | 2013年12月19日 | 10,000 | 8.2 | 8.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10 | 2013年12月18日 | 2013年12月25日 | 10,010 | 11.96 | 11.9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10 | 2013年12月19日 | 2013年12月26日 | 30,010 | 40.1 | 40.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20 | 2013年12月25日 | 2013年12月28日 | 10,020 | 6.55 | 6.55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50 | 2013年12月26日 | 2013年12月30日 | 30,050 | 18.17 | 18.1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00 | 2014年1月2日 | 2014年1月9日 | 30,000 | 29.20 | 29.20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447.8 | 2014年1月2日 | 2014年1月6日 | 5,448 | 2.23 | 2.2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4,550 | 2014年1月2日 | 2014年1月5日 | 14550 | 6.10 | 6.10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20,000 | 2014年1月9日 | 2014年3月31日 | 20,000 | 275.18 | 275.18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0,330 | 2014年1月9日 | 2014年1月13日 | 20330 | 5.35 | 5.35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9,700 | 2014年1月9日 | 2014年1月11日 | 9700 | 2.96 | 2.96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30,000 | 2014年1月15日 | 2014年6月24日 | 30,000 | 789.04 | 789.04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4月2日 | 2014年4月3日 | 5000 | 0.41 | 0.41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4月3日 | 2014年4月10日 | 5000 | 3.10 | 3.10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15,000 | 2014年4月4日 | 2014年5月6日 | 15,000 | 76.27 | 76.2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0 | 2014年4月10日 | 2014年4月12日 | 3000 | 0.62 | 0.6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3,000 | 2014年4月14日 | 2014年4月15日 | 3000 | 0.22 | 0.2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500 | 2014年4月16日 | 2014年4月17日 | 2500 | 0.20 | 0.20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500 | 2014年4月17日 | 2014年4月21日 | 2500 | 0.69 | 0.69 |
光大广州海珠支行 | 保本型 | 25 | 2014年4月18日 | 2014年10月18日 | | 0.39 |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4,000 | 2014年4月23日 | 2014年4月30日 | 4000 | 3.92 | 3.9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000 | 2014年4月25日 | 2014年4月29日 | 1000 | 0.22 | 0.2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4月30日 | 2014年5月1日 | 5000 | 0.85 | 0.85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5月5日 | 2014年5月7日 | 5000 | 0.88 | 0.88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5月7日 | 2014年5月14日 | 5000 | 2.67 | 2.67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15,000 | 2014年5月8日 | 2014年6月17日 | | 15,000 | 88.77 | 88.7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5月14日 | 2014年5月21日 | 5000 | 2.96 | 2.9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5月21日 | 2014年5月28日 | 5000 | 3.53 | 3.5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5月28日 | 2014年6月4日 | 5000 | 3.12 | 3.1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6月4日 | 2014年6月11日 | 5000 | 3.19 | 3.19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5,000 | 2014年6月11日 | 2014年6月18日 | 5000 | 3.06 | 3.06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3,000 | 2014年6月18日 | 2014年6月25日 | 13000 | 13.53 | 13.53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7,000 | 2014年6月18日 | 2014年6月22日 | 7000 | 5.00 | 5.00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7,000 | 2014年6月24日 | 2014年6月25日 | 7000 | 0.82 | 0.82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0,000 | 2014年6月25日 | 2014年6月26日 | 20000 | 2.06 | 2.06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20,000 | 2014年6月26日 | 2014年12月26日 | | 571.56 |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20,050 | 2014年6月26日 | 2014年6月27日 | 20050 | 3.87 | 3.87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19,990 | 2014年7月1日 | 2014年7月8日 | 19990 | 15.50 | 15.50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00 | 2014年7月4日 | 2014年7月11日 | 8000 | 5.21 | 5.21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20,000 | 2014年7月9日 | 2014年12月29日 | | 540.33 | |
广发证券 | 国债回购 | 8,000 | 2014年7月14日 | 2014年7月16日 | 8000 | 1.99 | 1.99 |
招商银行海安支行 | 保本型 | 10,000 | 2014年7月18日 | 2014年12月26日 | | 251.42 | |
合计 | -- | -- | -- | -- | -- | 3,252.35 | 1,888.66 |
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联发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联发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公司于2011年建立联发色织工业园,将技术成熟、劳动密集和产品附加值相对较低的织造工序以“小单元”形式对外分包,经过3年的发展,已累计形成一批以织造为主的专业化加工企业入驻园区,为公司配套加工,有力地解决了公司的用工压力,为公司未来继续扩大生产提供了支撑。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上述企业群体的发展壮大,为公司提供协作服务,同时发挥公司的资金优势,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资金,委托招商银行海安支行向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共计贷款896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三至五年,贷款年利率均为7.08%。
此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0%,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1、贷款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范围 | 股权结构 |
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 储建生 | 棉纺织品生产、销售 | 储建生80%、张建荣20% |
海安县盛睿织造有限公司 | 2011年5月 | 5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1幢 | 朱旭华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纺织品销售 | 朱旭华50%;鲁珍咏50% |
海安锦瑞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 陈锦春 | 棉纺织品生产、销售 | 陈锦春80%、张进林20% |
南通诚联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8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陶成忠 | 化纤布织造;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品、床上用品销售 | 陶成忠55%;陆本琴20%;李爱霞25% |
南通润耀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7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丁爱军 | 棉布、化纤布织造;服装生产、销售; | 李瑞10%,丁爱军80%,吉建秋10% |
海安同丰布业有限公司 | 2012年5月 | 5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蒋丽红 | 棉布、化纤布织造;服装生产、销售 | 蒋丽红60%,蒋进东40% |
南通斯达木纺织有限公司 | 2012年5月 | 50万元 | 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徐进华 | 棉布、化纤布的织造与销售 | 徐进华90%,朱臣丽10% |
海安宇力杰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 储祥军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纺织品销售 | 储祥军80%;张素琴20% |
海安恒福布业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5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薛庆其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针织、钩针编织物织造;纺织品、服装销售 | 薛庆其100% |
海安瑞志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季志峰 | 化纤布织造;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品、床上用品销售 | 季志峰50%;殷溶蔚50% |
海安益顺隆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唐华 | 化纤布织造;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品、床上用品销售 | 唐华80%;张亚萍20% |
南通远富纺织有限公司 | 2012年5月 | 50万元 | 海安镇永安南路269# | 苏晓春 | 棉布化纤布的织造与销售 | 苏小春40%、葛坤峰、徐怡兵各30% |
海安县耀珠织造有限公司 | 2011年5月 | 50万元 | 城东镇恒联路88# | 于海兵 | 棉布化纤布的织造与销售 | 于海兵100% |
海安联达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11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林进东 | 棉布化纤布的织造与销售 | 林近东40%、杨定贵、张林各30% |
海安辉耀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 王卫民 | 棉纺织品生产、销售 | 王卫民80%、陈旭梅20% |
海安同业布业有限公司 | 2012年6月 | 1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张国贤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针织、钩针编织物织造;纺织品、服装销售 | 张国贤100% |
南通健豪布业有限公司 | 2012年10月 | 50万元 | 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 江平健 | 棉纺织品生产、销售 | 江平健65%、杨友平35% |
海安杰昌布业有限公司 | 2012年4月 | 5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吴军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 | 吴军43%,蒋丽红42%,周森15% |
南通鹏泰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4月 | 5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杨定贵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 | 杨定华100% |
南通衣色林纺织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 | 200万元 | 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69号 | 杨立均 | 棉布、化纤布织造、销售;纺织品销售 | 杨立均50% 温建华50% |
2、贷款方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营情况 | 截止2014年6月30日经营情况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收入 | 净利润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 | 收入 | 净利润 |
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 | 1376.28 | 201.3 | 85.37% | 1211.01 | 1.3 | 1342.82 | 199.02 | 85.18% | 909.87 | -2.27 |
海安县盛睿织造有限公司 | 1739.32 | 64.34 | 96.30% | 4767.67 | 21.49 | 1758.17 | 63.75 | 96.37% | 1911.16 | -1.62 |
海安锦瑞纺织有限公司 | 895.9 | 202.53 | 77.39% | 1445.13 | 2.53 | 759.47 | 205.29 | 72.97% | 885.9 | 2.85 |
南通诚联纺织有限公司 | 155.94 | 200.54 | - | 529.27 | 0.54 | 717.36 | 201.51 | 71.91% | 897.71 | 0.98 |
南通润耀纺织有限公司 | 1624.79 | 200.63 | 87.65% | 897.3 | 0.63 | 1521.58 | 201.05 | 86.79% | 859.86 | 0.59 |
海安同丰布业有限公司 | 889.47 | 57.64 | 93.52% | 2319.11 | 5.18 | 928.66 | 59.17 | 93.63% | 840.64 | 1.7 |
南通斯达木纺织有限公司 | 781.68 | 51.22 | 93.45% | 2319.95 | 6.29 | 957.18 | 45.46 | 95.25% | 829.06 | -4.44 |
海安宇力杰纺织有限公司 | 743.88 | 201.18 | 72.96% | 1149.86 | 1.18 | 711.93 | 206.98 | 70.93% | 855.95 | 3.6 |
海安恒福布业有限公司 | 619.49 | 54.98 | 91.12% | 2039.66 | 4.81 | 1328.32 | 58.47 | 95.60% | 1408.51 | 3.55 |
海安瑞志纺织有限公司 | 725.43 | 203.78 | 71.91% | 1575.66 | 3.78 | 854.51 | 234.42 | 72.57% | 868.18 | 31.45 |
海安益顺隆纺织有限公司 | 1065.88 | 203.61 | 80.90% | 1569.08 | 3.61 | 824.92 | 233.46 | 71.70% | 919.52 | 30.31 |
南通远富纺织有限公司 | 653.56 | 53.95 | 91.75% | 2549.44 | 4.76 | 1270.62 | 51.68 | 95.93% | 1096.64 | -1 |
海安县耀珠织造有限公司 | 898.16 | 61.39 | 93.16% | 2176.56 | 5.88 | 860.5 | 60.99 | 92.91% | 870.42 | -0.49 |
海安联达纺织有限公司 | 736.18 | 196.16 | 73.35% | 223.12 | -3.84 | 699.24 | 184.45 | 73.62% | 774.67 | -11.71 |
海安辉耀纺织有限公司 | 934.54 | 202.77 | 78.30% | 1324.65 | 2.77 | 940.05 | 200.77 | 78.64% | 826.11 | -1.74 |
海安同业布业有限公司 | 569.92 | 105.48 | 81.49% | 2159.04 | 5.02 | 816.36 | 108.38 | 86.72% | 1300.81 | 3.04 |
南通健豪布业有限公司 | 665.27 | 58.61 | 91.19% | 2224.39 | 7.92 | 668.6 | 56.74 | 91.51% | 783.13 | -0.36 |
海安杰昌布业有限公司 | 725.1 | 58.81 | 91.89% | 2392.44 | 4.95 | 709.96 | 56.1 | 92.10% | 824.01 | -2.07 |
南通鹏泰纺织有限公司 | 1041.4 | 187.67 | 81.98% | 1312.58 | -12.33 | 1402.3 | 230.03 | 83.60% | 1509.03 | 42.36 |
南通衣色林纺织有限公司 | 1366.79 | 203.22 | 85.13% | 1500.5 | 3.22 | 1432.79 | 204.37 | 85.69% | 1677.01 | 1.33 |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总计8960万元人民币,20个公司具体委托贷款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贷款金额 |
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 | 330 |
海安县盛睿织造有限公司 | 370 |
海安锦瑞纺织有限公司 | 440 |
南通诚联纺织有限公司 | 390 |
南通润耀纺织有限公司 | 350 |
海安同丰布业有限公司 | 390 |
南通斯达木纺织有限公司 | 360 |
海安宇力杰纺织有限公司 | 400 |
海安恒福布业有限公司 | 690 |
海安瑞志纺织有限公司 | 430 |
海安益顺隆纺织有限公司 | 430 |
南通远富纺织有限公司 | 320 |
海安县耀珠织造有限公司 | 500 |
海安联达纺织有限公司 | 440 |
海安辉耀纺织有限公司 | 350 |
海安同业布业有限公司 | 700 |
南通健豪布业有限公司 | 360 |
海安杰昌布业有限公司 | 410 |
南通鹏泰纺织有限公司 | 430 |
南通衣色林纺织有限公司 | 870 |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支付购买机器设备款。
3、委托贷款期限:三至五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7.08%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由各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为各自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四、委托贷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各贷款企业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为各自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人详见二、贷款方的基本信息。
五、委托贷款审批及管理
公司设立调查岗、审查岗和决策岗及审计委员会审批制度,岗位分离,各负其责。证券部、财务部为调查岗,负责贷款对象的调查和日常管理;审计部为审查岗,负责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贷款整个过程的监督和核查,并形成材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长为决策岗,根据审计委员会报送材料最终决定贷款可行性;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控制
上述20家企业均为本公司提供配套加工服务,且其生产经营均在联发色织工业园区内,由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全部公用工程服务和动力能源,因此,公司能够影响其生产经营,并能及时把握其经营动态,同时采取由上述20家企业提供设备抵押担保手段,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七、董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以委托贷款方式对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进行财务资助可以更好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借款人信誉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本息的按时偿还;各贷款企业以其拥有的机器设备为各自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本次委托贷款的安全性较高。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占联发股份2013年末合并净资产的3.51%。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不会对联发股份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影响联发股份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本次委托贷款有助于提高联发股份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3、联发股份就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有关规定
4、虽然接受委托贷款方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了担保,但接受本次委托贷款方均为中小客户,抗风险能力弱,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且盈利能力较弱,本次委托贷款仍存在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提请联发股份加强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管理及其经营状况的关注,谨防发生违约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及相应担保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真实,委贷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委托贷款额占公司2013年末合并净资产的3.51%,如本次委托贷款提供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3.896亿元,占公司2013年末合并净资产的15.27%。
九、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十、其他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时,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签署以下范围内的担保协议文件: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合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已存续贷款的担保),合计占上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6.85%;对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确认的总资产的30%,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其公司资产总额的70%;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拟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及担保额度分别为:南通联发热电有限公司(10,000万)、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2,000万)、南通联发印染有限公司(8,000万)、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10,000万元)、淮安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1,000万元)、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3,000万元)、江苏联发领才织染有限公司(9,000万元)。
上述担保内容均无反担保,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通联发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开发区联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黄长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园区自用)、蒸汽、热水、压缩空气,污水处理,河水处理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联发热电总资产25,161.32万元,净资产14,682.04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4,954.2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9月3日
注册资本:9,19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安联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薛庆龙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服装生产、销售;床上用品、纺织品、服装辅料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的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海安联发制衣总资产19,639.15万元,净资产13,807.02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2,214.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南通联发印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长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印染布生产、销售;纺织原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装饰材料、百货、五金、家用电器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联发印染总资产24,206.93万元,净资产10,205.78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444.4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4.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3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7,9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安开发区联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崔恒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棉纺(棉、麻、天丝、大豆纤维、竹纤维及人造纤维)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棉花收购、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海安棉纺公司总资产55,225.09万元,净资产36,798.55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133.3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5.淮安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42万美元
注册地址:涟水县安东路137号
法定代表人:黄长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色织布、销售公司产品。(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淮安纺织公司总资产3,194.30万元,净资产2,350.48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447.2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6.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1,0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安县西场镇海防大道288号A区601-1
法定代表人:于拥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装生产、饰品、皮具、纺织品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占姆士纺织总资产17,255.98万元,净资产13,491.48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532.3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7、江苏联发领才织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永安南路299号
法定代表人:薛庆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档针织面料和染色纱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联发领才总资产14,021.01万元,净资产7,080.38万元,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862.3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亿元(含已存续贷款的担保),公司将分别与各家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各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因此,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绝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控制权。上述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8亿元和1.65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重为18.81%和6.47%,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况。
六、其他备查文件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2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自2014年8月份起,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额度等)额度50,500万元(含到期续办额度),其明细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21,000万元,期限一年。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9,500万元,期限一年。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10,000万元,期限一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一年。
5、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额度5,000万元,期限一年。
二、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实际担保发生时,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签署以下范围内的担保协议文件:对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合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已存续贷款的担保),合计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5%;对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确认的总资产的30%,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其公司资产总额的70%;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拟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及担保额度分别为:南通联发热电有限公司(10,000万)、海安县联发制衣有限公司(2,000万)、南通联发印染有限公司(8,000万)、海安联发棉纺有限公司(10,000万元)、淮安市联发纺织有限公司(1,000万元)、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3,000万元)、江苏联发领才织染有限公司(9,000万元)。
上述担保内容均无反担保,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同意以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股本32,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支付现金为6,474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利用闲置的资金,委托招商银行海安支行向南通联飞纺织有限公司等20个公司共计贷款896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三至五年,贷款年利率均为7.08%。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
同意将公司目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由原不超过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均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3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9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1: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吴景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该议案尚需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安县恒联路88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2《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和议案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对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94 | 联发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9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 |
| 总议案 | 100.00元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0元 |
议案二 |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2.00元 |
议案三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3.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号码:0513-88869069
联 系 人: 潘志刚、陈静
通讯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邮政编码:2266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议案二 |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 | |
议案三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4-035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为74,223.48万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公司拟以截止2014年6月30日总股本32,3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支付现金为6,474万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7,749.48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