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议案六 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楼唯实酒店2层昆仑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2014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15:00—2014年8月21日15:0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公司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61,515,5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56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8,379,7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76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5,7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现场及网络投票,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2)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3)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4)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5)交易期间损益归属和承担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6)标的资产交割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8)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9)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3)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4)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5)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募集资金用途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4)发行方式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5)发行对象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6)发行价格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7)发行数量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8)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9)锁定期安排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拟上市地点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11)决议有效期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和《任职期限及竞业限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九)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关于公司与杨承宏、赫喆、谢晓梅、周惠明、张伟、吴红心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股东沈飒与陈绪华、蔡迦是一致行动人,同属于关联股东,因此沈飒、陈绪华、蔡迦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1,515,5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0,049,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晖、瞿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