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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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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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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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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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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以提升发展质量为中心,以创新驱动为主线,按照"适应形势、精益管理、创新驱动、夯实基础"的年度方针,稳步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质量和经营质量,加快平台建设与电池回收。公司各项工作、方针目标计划均按年初确定的任务节点有序推进。

 1、公司经营持续发展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27.35亿元,同比增长20.63%;主营业务收入28.23亿元,同比增长9.37%;工业增加值4.17亿元,同比增长8.56%;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36.84%。

 公司继续深入开展 "成本管控"活动,完善了预、决算管理和费用审批程序,继续严控费用支出。上半年单位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较预算降低2.44%、16.20%和7.37%。

 2、公司重点工作逐项落实

 (1)严抓产品质量。上半年,公司通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从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控。

 (2)新营销模式已具雏形。公司结合实际,摸索建立了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商务新型网络渠道。

 (3)产品研发有了新进展。完善了AGM各种生产工艺和技术条件、半在制品技术条件;EFB电池性能试验有较大突破,主要研发工作基本完成;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快了动力锂电池项目产业化进度。

 (4)安全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今年公司重点加大了环保核查及行业准入的相关准备及整改工作,加强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上半年各单元环保核查工作基本完成。

 (5)精益生产计划全面推进。公司上半年组织培训、先进企业参观、精益交流等活动,对试点单位制定了精益实施计划,精益生产改善活动初见成效。

 (6)人力资源机制逐渐激活。严格对外招录审批程序,控制非一线岗位职数,人员得到进一步优化。完善了薪酬管理机制,股权激励方案已获国资委及证监会通过,公司将尽快组织实施

 (7)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始启动。公司总部OA系统各流程均已上线,ERP项目已完成系统基础资料的整理和录入,MES项目整体编码已完成接近90%,VPN专线联网于近期完成。

 3、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1)质量攻关刻不容缓。公司将继续扎实开展"强管控、提质量"活动,做好后续动作的谋划,力求实效,实现过程控制常态化。

 (2)继续发挥销售的龙头优势作用。结合公司实际,加快新模式建设与推广;加快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和客户中心建设;推进差异化,巩固、扩大替换市场份额;加快与主机厂新项目的跟进,加大中高端起停车型市场份额,抢占商机。

 (3)抢抓技术制高点。按主机厂要求,加快AGM电池的后续研发改进;做好EFB电池工艺技术的归纳完善;发挥好研究院、技术大平台及产学研合作优势,做好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研发。

 (4)统筹安排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节能减排。

 (5)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加快新管控模式的落地,实现管控体系重构和职能下沉;切实争取扭亏工作有突破;全面推进精益生产计划;加强资产管理,做好闲置资产的统计与盘活。

 (6)加强团队建设。继续完善公司人才激励体系,在技术研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业务助理等人才激励机制基础上,着手推进普通员工的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岗位编制,严格人员总量控制。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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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它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4年,公司工业总产值(现价)计划为55.2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27.3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9.49%;营业收入计划为57.49亿元,报告期内实现28.30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9.23%;工业增加值计划为9.17亿元,报告期内实现4.1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5.47%;利润总额计划为1.7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0.9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4.33%。

 公司上半年较好的完成了2014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均接近过半目标。

 重点项目进展说明:

 ①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900万元,全部为尾款,公司为节约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付款进度进行把控,报告期内完成投资147.29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16.37%。

 ②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二期及特种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2200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935.03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42.50%

 ③清苑库房建设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900万元,全部为尾款,公司为节约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付款进度进行把控,报告期内完成投资0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0。

 ④500万只新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17264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4262.47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24.69%。2014年下半年,支付合同进度款、尾款,调试工程费用等,预计能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

 ⑤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33442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2583.49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7.73%。2014年下半年,支付合同进度款、尾款,调试工程费用等,预计能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

 ⑥300万KVAH工业电池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557.88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55.79%。

 ⑦信息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476万元,报告期内完成投资318万元,年度计划完成率为66.8%。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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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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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具体请参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长:刘宝生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33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在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出席董事9名,3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生先生主持召开,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特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了落实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特制订信息披露事务实施细则,以规范内幕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批和对外公告信息的编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4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请详见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3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在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4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该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4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合法合规,切实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财务费用,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35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17号文件《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非公开发行了7,038.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230.6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1,5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700.60万元。

 2013年9月27日,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扣除本次发行保荐承销费后人民币59,700.60万元,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登记费、印刷制作费、评估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8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2.6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8,405.77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9,482.6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714.2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541,734.48元(含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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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2013年10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保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于2013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所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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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9,482.6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714.2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541,734.48元(含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40,727.31万元,募投项目为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与年产400万只AGM电池项目。

 目前,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投入37,529.01万元,该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2014年底将达到计划的生产能力。年产400万只AGM电池项目亦按照计划进行,目前累计投入3,198.30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273,735,444.72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711014号《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2013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3年10月完成此次资金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3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依据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18,714.25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应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予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2.60万元,扣除“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6,000万元;可用于“年产400万只AGM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482.6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0,000万元。

 股票代码: 600482 股票名称:风帆股份 编号:2014-036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14年8月1日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09:30—11:30

 2014年8月19日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宝生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202,032,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2%。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195,326,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6,70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1、本次审议的议案如下:

 ■

 2、上述第1项至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第6项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

 注:第1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宝生、韩军、甄志军、张玉峰、杨二顺、张亚光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计票表决情况如下表:

 ■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叶正义、张晓明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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