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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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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低迷的化工市场环境,公司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强化精细管理、严控成本支出、加快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积极工作,深入挖潜,齐心协力应对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局面。

 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在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各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与产出效益,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合理调整产品生产负荷,确保效益好的产品满负荷多产多销,增产增效。同时,大力推进生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能工艺和设备,致力于降低运营成本。

 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降本增效措施,但是受制于持续低迷的经济环境与更趋严重的产能过剩,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1亿元,比上年同期降低3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4.78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贸易收入同比减少31.88亿元,尿素产品销价降低影响收入减少11.60亿元。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一是部分原材料价格降低,减少产品营业成本;二是减少贸易业务的同时相应减少营业成本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应部分客户要求,平原化工对部分客户实行了一票制销售,承担了部分运费,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47.12万元;二是和顺化工去年4月份正式投产,今年本期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76.75万元(期间比去年增加3个月)。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各公司的大修费用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例如齐鲁一化比去年同期减少977万元、平原化工减少1289万元。二是各公司的职工薪酬相比去年也有所减少,例如丰喜集团减少325万元、恒源化工减少1338万元。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应付债券的增加使财务费用增加;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情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原本资本化利息转入当期财务费用。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材料形成的现金流支出相对减少,应付项目大幅度增加,本期销售商品预收货款增加,应收项目相对变化不大。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随着部分项目建设投产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同期减少39715.05万元。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阳煤集团弥补亏损款37234.73万元;多方面筹集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项目建设,包括化工投资公司收到私募债券7亿元、正元集团沧州项目获得银行借款9亿元等。

 (9)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随着太原化工机械项目二期投产,丰喜集团增加了化机制造技术攻关费用。

 2、 其它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上半年,化肥行业受产能过剩、国内需求下滑因素影响,部分产品价格降幅增大,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2144.3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29.74%;报告期公司完成实物产量330.30万吨,完成年计划的47.25%。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拥有一个全资控股子公司,即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09年7月成立,注册地为阳泉市北大西街35号。法定代表人:闫文泉。注册资本363,730.97万元。主营业务:煤化工的投资与技术服务。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29,593,189,285.71元,净资产5,791,073,426.00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121,443,520.43元,净利润-570,063,371.03元。 拥有八个控股三级子公司。分别是:

 (1)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6,9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禹都经济开发区库东路1号。该公司主营尿素、甲醇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2,658,673,440.54元,净资产2,628,845,058.34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11,377,034.28元,净利润-235,878,782.21元。

 (2)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制下的全资公司,注册资本51,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7号。该公司主营尿素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化工设备研发、设计、生产等。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7,840,243,133.72元,净资产1,060,426,484.17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59,229,110.42元,净利润-108,644,004.31元。

 (3)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是公司控制下的全资公司,注册资本11,632.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一化南路2号。该公司主营辛醇、尿素、甲醇等化工、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488,037,740.76元,净资产868,416,815.27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49,175,652.66元,净利润-20,076,062.74元。

 (4)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注册资本:42251.96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深州市西外环路126号。该公司主营碳酸氢铵、液氨、甲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407,883,796.37元,净资产467,290,466.70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1,432,410.51元,净利润-2,550,359.29元。

 (5)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注册资本:36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青岛胶南市世纪大道。该公司主营液氨、苯胺、硝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447,917,793.29元,净资产-117,135,560.43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7,123.86元,净利润-27,017,007.20元。

 (6)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及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合计持有其86.20%的股权,注册资本43465.64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57号。该公司主营尿素、甲醇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686,340,874.78元,净资产349,901,298.59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95,829,065.65元,净利润-93,669,752.34元。

 (7)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注册资本为56029.65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平原县城立交东路15号,该公司主营尿素、甲醇等化肥、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2,494,046,150.94元,净资产452,201,122.07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01,772,873.32元,净利润-48,935,658.35元。

 (8)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99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深州市化工产业聚集区阳煤工业路1号。该公司主营乙二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1,186,302,855.81元,净资产800,000,000.00元。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4】第1802号),2013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净利润-2646430.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4666773.92元,2013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187313204.02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之前,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根据半年度财务数据和目前化工市场走势进行测算,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为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化工市场持续疲软,主要产品价格低迷,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14 年 4 月23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4]第1802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阳煤化工所属子公司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在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9,337.35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820.36万元,这些情况与财务报表附注九、1所述,表明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强调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恒源化工40%股权转让予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煤化工房地产开发公司。

 2014年6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对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4年5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2014年7月2日,在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该议案获得批准(详见2014年5月31日、2014年7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是由于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为了解决税法和会计制度折旧年限的不一致而调整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调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对公司2014年度成本费用的影响将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体现,预计增加利润总额约1.1亿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00万元。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3年度的合并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孙公司:(1)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100%)、(2)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加间接持股100%)、(3)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1%)、(4)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直接加间接持股100%)、(5)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0%)、(6)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直接加间接持股86.20%)、(7)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间接持股51%)、(8)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阳煤集团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但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其51%的表决权。

 董事长:闫文泉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57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19日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的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陈静茹委托独立董事顾宗勤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董海水委托董事马安民参加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文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2年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总部的办公地址已迁至山西省太原市,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主要分布在山西省、河北省及山东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四川省实际并无生产经营场所。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四川省自贡市变更至山西省太原市。公司变更前的注册地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春华居委会17组34栋21号,拟变更的新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址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在山东烟台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拓宽公司各下属企业的产品销售渠道、便利公司各下属企业的尿素等化工产品出口,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投资公司”)与自然人马德春共同出资在山东省烟台市的烟台港设立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及公司各下属企业所生产的尿素等产品的出口业务,同时承揽其他外部企业所生产的尿素等产品的出口业务,并进行其它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设立该子公司的基本方案为:

 1、该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600万元,由阳煤化工投资公司与马德春个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出资480万元,持股80%;马德春出资120万,持股20%。

 2、该子公司设董事会,拟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提名董事两名,马德春提名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提名。该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阳煤化机公司与山西一建集团合资设立幕墙加工公司的议案》。

 山西阳煤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机公司”)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阳煤化机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收购了主营铝型材制作的山西海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丰铝业”)。海丰铝业拥有5万吨铝型材加工能力,但因订单较少,每月产量仅1,000吨,产能未能完全发挥效益。为了提高铝型材的销量,发挥其产能优势,同意阳煤化机公司与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集团”)合资设立幕墙加工公司,在增收幕墙工程收入的同时,促进海丰铝业之铝型材的生产销售,实现产业循环发展。设立幕墙加工公司的基本方案为:

 1、阳煤化机公司和一建集团共同出资,在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山西阳煤一建幕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双方各出资500万元,各占50%股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5名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阳煤化机公司提名,另2名董事由一建集团提名推荐,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阳煤化机公司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般事项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即为有效,审议重大事项经全体董事2/3通过方为有效。

 3、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合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合资公司的财务总监人选由阳煤化机公司推荐,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由一建集团推荐。

 4、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场地及水、电、办公、住宿等基础设施,由阳煤化机公司有偿提供给合资公司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设立供热公司的议案》。

 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化肥”)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意正元化肥设立供热公司,承接河北省灵寿县城区的集中供热项目,以实现产业与民生的直接挂钩。设立供热公司的基本方案为:

 1、采取由正元化肥控股,技术提供单位与地方企业参与的方式,在河北省灵寿县设立供热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取得灵寿县城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采用BOT方式进行项目建设,经营期限为30年。

 2、正元化肥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主要负责提供余热资源和调峰过滤,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河北恩普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主要负责工程质量,争取上级奖励资金;灵寿县达源煤场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主要负责收取管网建设费及热费,协调当地关系;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拟定持股比例为10%,主要提供余热供热关键设备和技术。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购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现为一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恒通化工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17,586.1883万元,总股本为17,586.1883万股,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持有13,648.852万股,持股比例为77.61%;山东恒业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896.1883万股,持股比例为16.47%;社会公众持有1,041.148万股,持股比例为5.92%。

 2013年,恒通化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46,001.72万元,利润总额约为4,629.90万元,净利润约为3,407.69万元。2013年末资产总额约为248,948.41万元,负债总额约为180,654.97万元,净资产约为68,293.44万元。2014年上半年,恒通化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61,383万元,利润总额约为1,720万元,净利润约为1,290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恒通化工公司资产总额约为277,816.71万元,负债总额约为208,061.7万元,净资产约为69,755.01万元。

 恒通化工公司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煤化工投资公司于2009年12月以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持有了恒通化工公司9,000万股股份,股权比例为51.18%。之后,由于恒通化工公司较为复杂的股权结构一度影响了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借壳上市的进程;为确保借壳上市工作的顺利推进,阳煤化工投资公司于2012年5月将其持有的恒通化工公司股权转让予了阳煤集团,将恒通化工公司从上市资产范围中剥离。

 恒通化工公司置出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的控制范围之后,由于双方都存在尿素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因此,在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借壳上市完成之后,即滋生了恒通化工公司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为此,阳煤集团曾于2012年6月出具承诺,即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且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尽快将其持有的恒通化工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该同业竞争问题。

 阳煤化工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恒通化工公司股权转让给阳煤集团后,阳煤集团已启动相关程序受让了恒通化工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股权,以使恒通化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均大幅降低,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股东拟退出恒通化工的诉求和化解了相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目前,由阳煤集团将其所持恒通化工公司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已不存在法律及政策障碍。

 为彻底解决与恒通化工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及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近年来,恒通化工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意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购阳煤集团持有的恒通化工公司13,648.852万股股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公司董事闫文泉先生现为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属于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闫文泉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购阳煤集团持有的恒通化工公司股权,将有助于进一步彻底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润,能够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的利益。

 4、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收购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4-058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8月19日在位于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3楼的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监事李志晋委托监事武金万参加会议并表决,监事刘平委托监事高彦清参加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彦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监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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