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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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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本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报告期”、“2014年中期”或“2014年半年度”)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规定须载列于中期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中。

 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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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期财务数据

 2.1 本公司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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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本集团自2014年1月1日起提前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3月新颁布/修订的两项具体会计准则,据此对部分会计科目进行重分类,并对201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应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有关详情请参见下文5.1的说明。本表中上年度末的各项财务数据调整前与调整后一致。

 §3 股东变化

 3.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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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3.2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或“集团”)的收入和盈利主要来源于收费公路的经营和投资。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权益比例折算约413公里。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的车流量和路费收入整体上保持增长。收费公路项目的业务表现受宏观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项目自身状况以及路网格局变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以下是报告期内的具体分析:

 2014年上半年,收费公路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省内高速公路自2014年6月29日起实现“一张网”联网收费,同时对货运车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全省联网收费后,能够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行服务;而系统的改造与整合,也会增加项目的资本开支,并给营运管理工作带来新的课题与挑战。计重收费政策方面,粤北、粤西及粤东地区此前已先后于2009年和2011年开始执行,涉及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项目包括清连高速、广梧项目、阳茂高速和盐坝高速;粤中地区则自本次全省联网收费之日起开始正式执行。参考以往的营运数据,计重收费政策在实施初期,对过境路段的路费收入会产生较为明显的正面影响;而位于粤中地区的项目超载情况相对较少,预计影响较小。近年,广东省实施统一方案以及全国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和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对项目路费收入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进入2014年,上述政策的影响仍然存在,但对项目收入同比变幅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基于经济及交通发展规划的整体考虑,深圳市政府协商调整梅观高速收费,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优化深圳市区域功能和产业布局,提升沿线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就此,本集团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最终遵循市场化原则达成了共识和协议。2014年1月27日,本公司、梅观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签署了《梅观高速公路调整收费补偿及资产移交协议》(“调整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准和授权,调整协议已于2014年3月31日生效。根据调整协议,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约13.8公里路段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公里路段保留收费;深圳政府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安排,包括免费路段的未来收益现值约15.98亿元以及其他成本/费用约11.02亿元(暂定数,部分金额以政府审计机构审计数据或实际发生额为准)。梅观高速调整收费后,可一定程度上缓解本集团的经营管理压力,降低收费公路的经营风险,并有助于拉动相连道路的营运表现,同时,本集团在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的情况下,将未来收益一次性折现,获取现金资产,可以促进本集团降低总体负债水平,改善财务状况,以及提升未来持续发展的能力与空间。本次调整对集团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请参见下文财务分析的相关内容。有关调整协议及审批情况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4年1月27日、3月28日和3月31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4年3月6日的通函。

 公路路网的完善、周边道路的整修、项目自身的施工以及政府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也会使路网内的车流分布发生变化,从而给具体项目的营运表现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机荷西段实施了路面修缮工程,对该项目及相连道路的通行条件和营运表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该修缮工程已于2014年6月完工。梅观高速清湖以北路段的改扩建工程于2013年年底完工,施工工程对通行的负面影响已经消除,且受益于扩建后通行能力的提高,项目的服务水平和营运表现得以进一步改善和提升。2014年4月1日起,梅观高速正式实施调整收费方案,其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该调整收费方案实施后,免费路段的车流量呈现较快增长,不仅带动了收费路段的车流增长,还拉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的营运表现。此外,深圳及周边地区的清平高速(二期)、沿江高速、博深高速等项目于2013年陆续完工通车,对深圳地区路网内车流的分布和组成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受益于周边路网的逐步完善以及持续的营销推广措施,清连高速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但在湖北省内,受路网进一步贯通以及联网收费下路费清分模式的负面影响,加上武汉地区实施的交通管制措施,武黄高速的路费收入同比下降了12.0%。

 2014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1,697,330千元(2013年中期:385,543千元),同比增长340.24%。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有关收入和成本的具体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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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28,046千元,同比增长29.48%。其中,路费收入1,465,823千元,同比增长7.61%,为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梅观高速受调整收费影响、武黄高速受周边路网分流等因素影响,该两项目路费收入有所下降,集团其他附属收费公路受益于车流量自然增长、路网完善以及积极营销措施的推动,均实现两位数增长。集团报告期营业成本916,231千元,同比上升32.20%。其中,收费公路通行服务营业成本为738,826千元,同比上升11.34%。清连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清连二级路的养护和移交工作,确认公路维护成本38,000千元,使得集团公路维护成本增加;受各路段车流量增长、清连高速自去年7月1日开始调整单位摊销额以及梅观高速扩建工程于2013年底完工结转等综合因素影响,报告期集团折旧摊销费用相应增加;武黄高速因收入下降相应减少了委托管理费支出,使得集团其他业务成本有所减少。报告期委托管理服务收入与成本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各项目报告期结算规模及毛利率的综合变动影响,本期主要确认了贵龙项目、沿江一期等项目相关服务收入和成本。

 二、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集团报告期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合计为108,301千元,同比增长21.25%。受益于区域经济发展、路网车流分布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一定程度的增长,此外,大部分企业借贷规模和财务成本下降,使集团投资收益同比录得较好的增长。

 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所得税费用

 集团报告期管理费用29,439千元,同比上升15.85%,主要为管理员工的人数、薪酬水平及绩效奖励金随业务增长有所增加。集团报告期财务费用239,900千元,同比下降18.31%,主要由于报告期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下降以及根据梅观高速调整协议的约定确认应收补偿款相关利息收入所致。集团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为523,307千元,同比上升389.61%,主要由于报告期确认梅观资产处置收益使得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增加。

 四、梅观资产处置收益

 鉴于梅观高速免费路段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实行免费通行,不再为公司贡献经营收入,同时,免费路段相关资产的所有权自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归属于深圳政府所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集团于2014年第二季度对梅观高速免费路段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了处置。根据调整协议相关补偿安排,扣除相关税费及相应成本后,确认梅观资产处置税后净收益1,117,329千元,相应增加集团报告期净利润1,117,329千元。依据调整协议约定,免费路段应分摊的梅观高速改扩建成本需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补偿,并以政府审计机构审计数据为准,因此,最终的补偿金额可能与协议暂定补偿金额存在一些差异,梅观资产处置收益也将相应调整,但预计差异不大。

 五、净利润

 2014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净利润1,697,330千元,同比增长340.24%,扣除梅观资产处置收益的影响后,集团报告期净利润为580,001千元,同比增长50.44%,主要源于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实现的路费收入稳步增长和对成本费用的良好控制,以及集团依据工程实际结算情况、政府部门审计结果和完工进度确认的委托建设管理服务利润同比有较大增加。

 六、现金流量

 本集团收费公路主业的路费收入均以现金收取,经营现金流稳定。报告期内,集团现金流量状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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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收回投资现金合计为819,478千元,同比略下降1.72%;报告期内受资本支出减少,以及收到梅观高速调整收费首期补偿款的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录得净流入额6.05亿元;报告期内集团因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下降72.79%。

 七、资产负债情况

 本集团资产以高等级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对经营收费公路企业的股权投资为主,占报告期末总资产的70.73%,因报告期处置梅观高速免费路段资产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7.51%,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 8.87%和12.89%。于2014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25,593,246千元,比2013年年末上升12.05%,主要为报告期对梅观高速免费路段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并确认相关债权、发行中期票据以及代建项目应收款项增加所致。2014年6月30日,集团未偿还的应付债券及其他借贷总额为9,714,973千元,较2013年年末上升4.49%,主要为报告期末安排了适当额度的资金用于2014年7月公司债回售准备。2014年上半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93.1亿元,同比降低10.39%。

 八、资本支出与计划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支出主要为对清连一级公路高速化改造、梅观高速改扩建及南光高速等项目的剩余工程投资及结算款等,共计约1.94亿元。预计到2016年底,集团的资本性支出总额约为4.36亿元,支出计划亦主要为上述项目支出。

 报告期内,银行信贷规模持续紧张,债券市场资金利率自二季度起呈下行趋势。公司于2014年5月发行1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中期票据,用于置换近期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以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并提升公司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能力。依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当前市场环境,确定对于15亿元公司债存续期利率不上调,即维持原有票面利率,并对回售资金进行了适当准备。2014年7月初,公司根据债券实际申报的回售结果进行偿付,并依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公司将持续跟踪资金市场动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对债务结构及融资策略进行优化调整。

 2014年上半年,按照公司年初制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各部门紧密合作,较好地实现了年初设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在收入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与年初计划没有重大差异。本集团将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切实做好收费公路营运和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把握产业拓展机会,持续关注和管控风险,努力提升集团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5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5.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财政部于 2014年3月新颁布/修订了两项具体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颁布),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在编制201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已提前采用了上述两项会计准则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上述准则,本公司所持有的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属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据此将其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按照成本计量,201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中的相应科目亦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本没有影响。

 此外,本公司在编制2013年财务报表时,已经提前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初陆续发布/修订的5项具体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颁布)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颁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已分别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5.2 本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5.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情况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高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财务报表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物业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物业管理和房屋租赁等,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本公司对其间接持股比例为100%。

 5.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警示及原因说明:

 由于本集团于2014 年第二季度确认了梅观资产处置收益约11.17 亿元,以及上半年集团收费公路业务利润和委托建设管理服务利润同比有较好的增长,预计本集团2014年1-9月净利润将同比增长约200%-220%。以上数据是本公司基于现有信息和情况,在假定未来经营环境和经营活动与预期没有重大变化的前提下进行初步评估和测算后得出,未经审计。公司的实际业绩可能因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化而与上述预期存在差异,具体数据应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股东及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资料,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14年7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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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要说明:

 1、根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省内高速公路自2014年6月29日起实现“一张网”联网收费,同时对货运车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由于全省联网后数据量较大且系统整合需时,近月广东省内路段的部分营运数据在月度结算和披露时须暂以预估方式记录,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2、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准和授权,梅观高速梅林至观澜段约13.8公里路段自2014年3月31日24时起采用发卡免费方式实施免费通行,深莞边界至观澜约5.4 公里路段保留收费。有关调整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4年1月27日、3月28日和3月31日的公告。由于收费里程已发生较大变化,故本月未提供同比变动数据。

 3、受京港澳高速耒宜段于2013年5月底至11月初大修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清连高速去年同期营运数据相对较高。有关详情请参考本公司2013年6至10月营运数据公告的相关内容。

 4、由于汉鄂高速(湖北武汉至鄂州)开通以及国道沪蓉线(上海至四川成都)全线贯通所带来的分流影响持续存在,武黄高速本月路费收入同比仍出现下降。此外,马鞍山长江大桥于2013 年底开通,往来安徽合肥与上海之间的车辆无须再绕行南京,对南京三桥产生一定的分流影响。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路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该等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请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4-042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委托建设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9月9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就沿江项目委托建设管理事宜达成协议。有关详情以及本公告所载部分词汇的释义,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9月9日的公告。委托建设管理合同及其项下的交易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如上述公告所披露,根据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代建服务费用包括代建管理费及管理目标控制奖(罚)金(如有)。代建服务费用可能因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本公司履行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情况等因素进行调增或调减。代建管理费及任何管理目标控制奖(罚)金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的金额为准。代建服务费用并无上限,依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则和要求,本公司基于合同条款和项目规模对代建服务费用进行了初步评估,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并已在上述公告中同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按照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条款以及审计局现阶段对项目投资控制金额的审计结果,预计代建服务费用的总金额将超过上述估计。由于项目概算及经批复的投资控制金额的增加以及工程成本的良好控制,预计本公司可收取的代建服务费用约为人民币5亿元左右,但最终金额须以工程结算金额以及审计局对结算的审计结果为准。沿江项目的结算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按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与沿江项目相关的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收入和成本,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11-2014年期间定期报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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