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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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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四海股份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伟王刚
电话010-87923669010-87923669
传真010-87923689010-87923689
电子信箱SD000611@163.comSD000611@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8,436,023.74604,467,601.93-9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257,310.271,410,651.49-96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149,147.07-13,226,560.59-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701,978.85-27,729,430.12-36.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80.004-1,0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80.004-1,0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8%0.24%-2.3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22,315,765.38739,767,984.51-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83,353,924.25595,611,234.52-2.06%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64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42%40,000,00040,000,000冻结40,000,000
陈凤珠境内自然人4.82%15,500,00015,500,000质押15,500,000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1%10,000,00010,000,000质押10,000,000
呼和浩特卷烟厂境内非国有法人0.87%2,808,0002,808,000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2%2,000,0002,000,0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1境内非国有法人0.62%2,000,0002,000,000  
丁任华境内自然人0.56%1,817,0001,817,000  
吴建宏境内自然人0.47%1,500,0001,500,000  
徐玲玲境内自然人0.47%1,497,5141,497,514  
曹延峰境内自然人0.45%1,448,6001,448,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国内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市场需求萎靡,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国际贸易壁垒等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报告期内,公司纺织业务比上年同期销售形势较差,实现营业收入28,436,023.74元,同期减少-82.14%;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氨纶业务由于采用“日清纺”生产工艺,其生产成本仍然较高,加上其融资来源于银行借款,其财务成本较高,本年度出现-582.62万元的亏损。同时,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徘徊在低位,预留给中间贸易商的利润更加微薄,操作空间极其有限,制约了公司的业务发展。综合来看,公司原有纺织业务行业形势严峻,大宗商品业务停滞,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36,023.7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30% ,营业利润 -12,257,310.2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8.9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4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的要求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已在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应苗

舒 建

乔 羽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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