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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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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建立注册制系统配套机制
□本报实习记者 刘亮

 

 随着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作为资本市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修改已显得必要而迫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资本市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证券法》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尽快修改《证券法》,促进证券市场改革是当务之急。

 李曙光表示,目前《证券法》修改的基本稿正在征求意见,“一审”草案预计会在年底争取上会,《证券法》修改将使监管原则从“行业监管”转为“功能监管”。

 现行证券法存在五方面问题

 中国证券报:现行《证券法》存在哪些问题?

 李曙光:现行《证券法》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证券法上次修改是2005年,至今已近10年,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像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金融创新等均未体现。另外,近年来证券市场也频生乱象,如拟上市公司会计薄弱、内控不力、信披质量不过关的现象仍较突出,中介机构未恪守执业规则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公司信息造假、欺诈上市情节严重。近年来,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屡禁不止。(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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