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银行(中国)”)签订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大华银行(中国)自2014年8月18日起代理销售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000379)(以下简称“本基金”), 并同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8日起,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大华银行(中国)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
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79
(二)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三)转换费率
进行基金转换的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基金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包含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四)基金转换限额
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500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500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500份,需全额进行转换。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平安大华基金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有关详情请咨询大华银行(中国)尊享理财贵宾专线:400-166-6388,或登录大华银行(中国)网站http://www.uobchina.com.cn/;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