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国星光电 | 股票代码 | 002449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迪 | 刘迪 |
电话 | 0757-82100271 | 0757-82100271 |
传真 | 0757-82100268 | 0757-82100268 |
电子信箱 | liudi@nationstar.com | liudi@nationstar.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727,119,629.21 | 548,992,928.66 | 32.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449,521.31 | 49,844,131.55 | 2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703,322.29 | 36,196,355.23 | 51.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432,130.83 | 69,144,803.57 | -142.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0 | 0.116 | 29.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0 | 0.116 | 29.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5% | 2.36% | 0.5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514,215,110.69 | 3,400,881,071.54 | 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88,963,795.51 | 2,168,548,653.82 | 0.94%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303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3% | 60,335,200 | 0 | | |
王垚浩 | 境内自然人 | 8.19% | 35,200,000 | 26,400,000 | | |
蔡炬怡 | 境内自然人 | 5.35% | 23,000,000 | 11,500,000 | |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9% | 21,456,000 | 0 | | |
余彬海 | 境内自然人 | 4.33% | 18,600,000 | 9,300,000 | 质押 | 3,000,000 |
雷自合 | 境内自然人 | 1.57% | 6,760,000 | 5,070,000 | | |
周煜 | 境内自然人 | 1.44% | 6,204,000 | 3,102,000 | | |
宋代辉 | 境内自然人 | 1.24% | 5,346,000 | 4,009,500 | | |
靳立伟 | 境内自然人 | 1.11% | 4,761,377 | 0 | | |
杜敬东 | 境内自然人 | 1.06% | 4,560,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2007年9月3日签署《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对国星光电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国星光电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董事会进行表决时也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之日。 |
(2)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14.03%股权,为第一大股东。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西格玛51%股权,共同控制了西格玛。前述三人于2007年7月20日签署了《西格玛在国星光电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西格玛的董事会、股东会对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进行提案和决议时保持一致;对于西格玛任何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至国星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并成功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三人均不得出售所持有的西格玛股权。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西格玛股权或西格玛不再持有国星光电股权之日。 |
(3)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雷自合、周煜、靳立伟、宋代辉、杜敬东均为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共同控制了该公司。 |
除上述的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其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行业景气度一直维持着向好的态势,LED行业整体发展迅速。LED应用照明产品市场需求规模的持续扩大与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高,由此传递至中上游封装与芯片领域,产业规模进一步得到扩大。同时,随着LED行业的发展,市场竞争形势将不断加剧,LED产品价格亦将呈现继续下滑的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71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5%;营业利润6,92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67%;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30%;实现每股收益0.1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5%,产品综合毛利率25.01%。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51,421.51万元,比年初增长3.33%。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并陆续投入使用。公司的华宝南路新厂区的项目机电动力设备已全部完成安装,大部分厂房已投入使用,为公司进一步扩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星半导体的外延芯片项目,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投产后,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生产的MOCVD设备现为15台左右,所生产的芯片大部分供应公司的封装业务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和渠道建设持续推进。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先后在河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等地举办经销商大会,积极拓展照明流通渠道。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各地市场有10多家运营中心,1个直营办事处,1000多个网点。
报告期内,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与研发能力持续提升。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研发效率逐步提升,研发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也得到很大提高。紧随行业前瞻性发展与市场需求,2014年上半年公司开发了高端显示用Reestar系列器件,实现了高密显示1010RGB器件的量产,开发了系列小高压白光LED器件,开发了高光效LED灯丝及EMC3030/2016系列白光LED产品,开发了无影T5支架灯管及FA系列LED天花灯等照明应用新产品,开发了一系列的背光源Lightbar产品。在专利开发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授权专利247项,包括境内授权专利234项和境外授权专利1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为30项,包括境内授权发明专利23项、美国授权发明专利4项、韩国授权发明专利2项与台湾授权发明专利1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垚浩
2014 年 8 月 11 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下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7月31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1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退出参与申请发起设立佛山民营银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本次参与佛山民营银行发起设立事宜的实施成本、潜在风险等因素,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决议退出参与佛山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现有业务,争取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价值的可持续提升,以此积极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退出参与申请发起设立佛山民营银行的提示性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参与申请发起设立
佛山民营银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3月19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申请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议案》。2014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了《关于参与申请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披露了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之一参与申请发起设立佛山民营银行的相关事项。
在参与申请发起设立佛山民营银行的前期工作中,公司积极参加筹备组会议、及时提交各项申请材料、主动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为更好地推动佛山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工作发挥了公司应有的积极作用。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民营银行筹备组下发的《关于创办佛山民营银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董事会通过对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面、认真解读,认为报告中关于发起人在某些情形下应对所投资银行的相关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约定与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宗旨不符,不利于维护公司的整体权益。
鉴于此,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本次参与佛山民营银行发起设立事宜的实施成本、潜在风险等因素,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决议退出参与佛山民营银行的发起设立。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现有业务,争取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价值的可持续提升,以此积极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正在筹划重要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将自2014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前述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后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国星债,债券代码:112083)仍然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