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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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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章雁
电话010-88293727
传真010-68873028
电子信箱Zhangy@shougan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2,662,805,315.355,097,983,121.5014,012,005,342.97-9.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360,180.88-268,944,303.34-106,097,612.5010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6,867,990.03-270,608,498.26-216,127,009.375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5,710,439.49187,025,710.532,640,962,385.81-54.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8-0.0907-0.020110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8-0.0907-0.020110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4%-3.73%-0.42%0.4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59,564,733,421.0015,598,762,452.5764,628,828,190.71-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792,123,107.447,075,897,975.5225,485,126,367.71-18.41%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3,30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首钢总公司国有法人79.38%4,198,760,871115,521,390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57%30,108,918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9%25,992,147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19%10,057,536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13%7,014,481   
楼彦君境内自然人0.10%5,399,600   
辽宁富友种业有限公司其他0.07%3,946,900   
纪家鑫境内自然人0.07%3,761,094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其他0.06%3,398,600   
朱淑芬境内自然人0.06%2,973,3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首钢总公司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的关联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钢铁下游用钢行业需求不强,粗钢日产量仍在攀升,导致供求矛盾突出,钢铁产能过剩现象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钢材价格持续走低,并且钢厂环保任务加重成本升高,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十分艰难。

2010年底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后启动的资产置换工作,已于2014年4月25日全部实施完毕。迁钢公司置入后,形成了与冷轧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紧紧围绕“调结构、保质量、追高端、提效益、创品牌”方针,以优化钢铁产品结构、降本增效、开拓市场为保证,不断完善工艺制度,降低消耗,压缩费用,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外投资管理,追求精细,持续改进,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上述措施使公司实现了盈利。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126.63亿元,同比降低9.63%;利润总额-3418.54万元,同比减亏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36万元,同比增长10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4月25日,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本期北京首钢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及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已置出,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首钢股份迁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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