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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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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并于201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古少明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经营需要,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总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总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除<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已发生变更,《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不再适用,予以废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该制度失效。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14年8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2014年8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4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5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吴仁生,联系电话:0755-82924810,传真:0755-88374949,邮政编码:51801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投票代码:362047 ;投票简称:宝鹰投票

3、 在投票当日,“宝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电子邮箱:zq@szby.cn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审议议题表决结果
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此委托书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 7 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经营需要,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拟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604-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古少波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生产、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安装;建筑装饰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服务;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合并控股100%之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13年,宝鹰建设净利润 22,299 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宝鹰建设资产总额262,112万元,负债总额 174,171 万元,净资产 87,9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4年一季度,宝鹰建设净利润 4,540 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宝鹰建设资产总额275,687 万元,负债总额 183,189 万元,净资产 92,49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壹年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宝鹰建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该公司的良性发展,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持有宝鹰建设100%股权,可以控制其经营情况,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监控,并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额度担保。

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额度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逾期担保0元。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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