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江证券 | 股票代码 | 00078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 名 | 徐锦文 | 李 佳 |
电 话 | 027-65799866 | 027-65799866 |
传 真 | 027-85481726 | 027-85481726 |
电子信箱 | xujw@cjsc.com.cn | lijia@cjsc.com.cn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37,090,603,233.76 | 31,576,225,003.98 | 17.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764,180,398.56 | 12,679,991,975.68 | 0.66%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74,839.71 | -703,552,373.52 | 551.62% |
营业收入 | 1,763,741,969.78 | 1,356,833,011.72 | 29.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2,059,974.48 | 486,562,669.30 | 3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3,581,310.25 | 481,769,748.59 | 35.6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2% | 3.92% | 增加1.2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0 | 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0 | 40% |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净资本 | 9,575,882,307.91 | 9,833,898,011.64 | -2.62% |
净资产 | 12,636,005,683.83 | 12,593,077,426.03 | 0.34% |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 1,171,156,811.60 | 1,105,799,759.65 | 5.91% |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 817.64% | 889.30% | 减少71.66个百分点 |
净资本/净资产 | 75.78% | 78.09% | 减少2.31个百分点 |
净资本/负债 | 91.53% | 125.27% | 减少33.74个百分点 |
净资产/负债 | 120.78% | 160.42% | 减少39.64个百分点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 32.28% | 25.71% | 增加6.57个百分点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 69.48% | 83.63% | 减少14.15个百分点 |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41,91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 报告期末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比例 | 持股数量 | 股份 | 数量 |
| | 状态 |
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72% | 348,944,054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69% | 253,421,229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0% | 151,700,000 | 0 | 质押 | 77,500,000 |
冻结 | 0 |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78% | 113,384,875 | 0 | 质押 | 56,690,000 |
冻结 | 0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2% | 85,846,588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 | 82,000,000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9% | 70,939,576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27,151,620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 国有法人 | 1.13% | 26,836,657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上海建一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1% | 21,636,197 | 0 | 质押 | 0 |
冻结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说明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没有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4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呈现下行趋势,但受益于不断出台的微刺激政策,主要经济指标依然运行在相对稳定的区间内;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A股市场维持窄幅震荡格局,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分别下跌3.20%、9.59%;市场成交保持活跃,两市股票基金交易额45.67万亿元,同比增长4.56%。在此背景下,证券行业创新发展提速,2014年上半年,国务院“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创新15条”等改革创新政策相继推出,证券市场改革逐步深入,实质性创新增多。沪港通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迈出了一大步;IPO继1月份启动暂停后6月份再次启动,新三板集中挂牌、多家券商获做市业务资格,场外市场大幅扩容;优先股试点配套措施落地,未来将在激活市场存量、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和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积极迎接挑战,大力推进全面转型,围绕创新业务提速、综合实力提升、行业排位提前的全面转型目标,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保障机制,经营业绩表现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同比增长29.99%,营业利润8.42亿元,同比增长36.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亿元,同比增长36.07%。
(1)创新业务发展提速。公司密切跟进市场和行业创新动态,报告期内先后获得期权全真模拟交易做市商、新三板做市等业务资格,并通过了上交所对股票期权经纪和自营业务的现场检查(股票期权自营业务有条件通过)。另外,公司稳步推动创新业务开展,在OTC市场的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和场外期权业务成功推出了“金杠杆”和“掌柜理财”产品。同时,公司正在推进互联网证券、私募客户资产托管、收益凭证等业务资格的申报工作,不断丰富业务职能。
(2)零售业务转型深入。公司进一步推进分支机构组织架构、业务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网络金融创新,不断丰富客户服务手段,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入推进零售客户业务转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C型营业部建设,完成新设C型营业部11家;经纪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实现经纪业务收入6.01亿元,同比增长2.73%;股票基金交易额7803亿元,市场份额1.708%,排名保持第17位;期末托管市值2667亿元,同比增长13.37%。
(3)信用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积极推动信用业务转型,加强策略研发,以客户体验为中心满足客户个性化融资需求,推动信用业务规模和收入均持续增长。报告期内,信用业务实现利息收入3.45亿元,同比增长135.91%;业务规模达88.13亿元,同比增长85.26%。
(4)资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公司加大对资产管理的战略性投入,整合产品开发、投资研究和营销渠道等方面的资源,提升投资管理能力,突出产品特色,提高产品业绩。报告期内,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0.51亿元,同比增长63.7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受托规模达208亿元,同比增长92.61%,其中,管理集合理财产品24只,资产规模81.77亿元,同比增长57.51%。
(5)投行业务取得全面突破。公司持续提高投行专业能力及创新能力,业务合作成效进一步显现,股票、债券主承销及新三板挂牌、再融资业务均取得较好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股票主承销项目4个,主承销金额125.31亿元;企业债主承销项目12个,主承销金额103.10亿元;推荐挂牌新三板项目15个,排名第9位。
2、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创新业务合作模式,充分调动分支机构创新积极性,信用业务规模增幅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取得突破;继续保持稳健投资理念,自营业务收益率相对稳定;深化投资银行业务转型,抢抓IPO开闸机遇,积极储备定向增发、并购重组项目,保持新三板挂牌项目行业领先地位;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产品规模和投资业绩上持续增长。
201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合并口径)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支出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支出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
上年同期增减 |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 1,135,914,821.64 | 474,266,088.66 | 58.25% | 21.78% | 11.18% | 增加3.98个百分点 |
证券自营业务 | 312,586,440.57 | 41,726,760.75 | 86.65% | 8.73% | 33.89% | 减少2.51个百分点 |
投资银行业务 | 198,501,115.86 | 108,475,584.30 | 45.35% | 255.70% | 20.44% | 增加106.74个百分点 |
资产管理业务 | 56,338,499.57 | 29,647,955.99 | 47.38% | 50.10% | 46.21% | 增加1.41个百分点 |
(2)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4亿元,同比增长29.99%。在市场环境仍无明显好转的情况下,公司进一步挖掘信用业务潜力,把握自营业务阶段性行情,主动寻求大投行业务转型,实现了主要业务收入的全面增长。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1-6月 | 占营业收入比重变动幅度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 1,135,914,821.64 | 64.40% | 932,782,676.54 | 68.75% | 减少4.35个百分点 |
证券自营业务 | 312,586,440.57 | 17.72% | 287,498,624.68 | 21.19% | 减少3.47个百分点 |
投资银行业务 | 198,501,115.86 | 11.25% | 55,806,257.53 | 4.11% | 增加7.14个百分点 |
资产管理业务 | 56,338,499.57 | 3.19% | 37,533,233.58 | 2.77% | 增加0.42个百分点 |
(3)营业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从各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来看,公司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各项业务支出增长慢于收入增长。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动成本精细化管理,通过财务预算和绩效考核引导各项业务资源配置的调整,推动公司投入产出效率不断提高。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1-6月 | 占营业支出比重变动幅度 |
金额 | 占营业支出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支出比重 |
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 | 474,266,088.66 | 51.48% | 426,583,775.64 | 57.74% | 减少6.26个百分点 |
证券自营业务 | 41,726,760.75 | 4.53% | 31,165,127.88 | 4.22%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投资银行业务 | 108,475,584.30 | 11.77% | 90,068,439.39 | 12.19%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资产管理业务 | 29,647,955.99 | 3.22% | 20,277,461.01 | 2.74% | 增加0.48个百分点 |
(4)研发投入分析
公司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经营效率的提升作用,并一直重视信息技术的创新,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等手段对各项业务管理平台进行完善和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7.27%。
(5)现金流转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14年1-6月 | 2013年1-6月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13,443,099.57 | 4,805,643,250.65 | 48.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36,068,259.86 | 5,509,195,624.17 | -2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7,374,839.71 | -703,552,373.52 | 551.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905,037.68 | 173,277,897.22 | -20.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516,078.55 | 214,559,858.49 | -1.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11,040.87 | -41,281,961.27 | -78.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1,055,959.3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6,750,409.70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305,549.60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88,629,911.15 | -748,171,413.62 | 606.39% |
2014年1-6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89亿元,其中: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7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1.13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71.33%,主要系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25.89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增加现金16.82亿元,回购业务净增加资金14.09亿元,购买和处置金融资产净增加现金11.6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9.36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63.65%,主要系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增加13.25亿元,拆入资金净流出现金7亿元,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14亿元,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48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3.12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回购业务净增加现金等方面涉及大额现金流入,但不影响报告期损益或对报告期损益影响金额较小。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4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38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1.38%,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1.31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12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3.42%,主要系子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母公司自认购集合理财产品等支付现金1.64亿元,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0.48亿元。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4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7.21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27.29%,主要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香港子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募集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37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32.93%,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支付本金及利息。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4年8月5-6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年7月25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位,实到董事12位,全体与会董事行使了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柱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公司2014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四、《公司201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决策职能,保证董事会决策在经营管理层得以有效执行,同时加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的指导与研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拟增补叶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关于调整公司柜台交易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创新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柜台业务规模,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相关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范围内,投入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自有资金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公司柜台交易业务的具体规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香港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为增强香港子公司资本实力,支持该公司做大做强,董事会同意:1、在公司控股70%以上的前提下,同意香港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2、香港子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发行普通股5亿股,面值1港元;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香港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的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业务。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八、《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监管要求,统一相关条款表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公司拟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九、《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监管要求,统一相关条款表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公司拟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九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 第九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认为适合召开现场会议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其他方式(如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现场、网络方式进行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认为适合召开现场会议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三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 | 第三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依法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监管要求,统一相关条款表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公司拟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董事会会议设签到制度。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通过视频、电话、通讯表决或其他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董事会会议设签到制度。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除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外,董事会会议应当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方式。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保管。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以上。 |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保管。
董事会会议档案应当依法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监管要求,统一相关条款表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二、《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对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三)研究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四)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三、《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对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四、《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41号)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六)研究公司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四)研究公司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的原则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公司专职董事长的税后工资和绩效奖金为公司总裁的1.1至1.2倍;公司按每名独立董事和非国有企业股东派出的董事每年税后8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董事津贴;按每名非国有企业股东派出的监事每年税后4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监事津贴;公司报销国有企业派出的外部董事和监事行使董事、监事职责以及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的原则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公司专职董事长的税后工资和绩效奖金为公司总裁的1.1至1.2倍;公司专职监事长的税后工资和绩效奖金标准与公司总裁相同;公司按每名外部董事每年税前20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董事津贴;按每名股东代表监事每年税前8万元的标准,向其支付监事津贴;公司报销国有企业派出的外部董事和监事行使董事、监事职责以及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 |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1票弃权(原因:本议案部分条款还需要完善),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于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
简 历
叶烨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北京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资产委托管理总部总监,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叶烨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6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全体与会监事均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邓晖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三、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监管要求,统一相关条款表述,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公司拟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监事会会议设签到制度。必要时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表决或其他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监事会会议设签到制度。除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外,监事会会议均应采取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方式。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5年以上。 |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应当依法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