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朱伟董事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李映照独立董事因事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熊楚熊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朱伟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主席、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一)战略委员会(7名):
召集人:董事局主席朱伟
委员:朱伟、谢亮、马建华、张水鉴、余刚、袁征、任旭东
(二)提名委员会(5名):
召集人:袁征
委员:袁征、马建华、董保玉、任旭东、李映照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名):
召集人:李映照
委员:李映照、熊楚熊、袁征、谢亮、彭玲
(四)审计委员会(5名):
召集人:熊楚熊
委员:熊楚熊、谢亮、马建华、袁征、李映照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局主席朱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张水鉴先生任公司总裁、彭玲女士任公司董事局秘书。
附件1: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张水鉴提名,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余刚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彭玲女士、储虎先生、余中民先生任公司副总裁,李夏林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
因换届原因,易坚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继续留任公司。易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151股,公司将在其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附件2: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黄建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
附件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现变更为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变更之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1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如出现下述情形,发行人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1)如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的。
(2)发行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局、股东大会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920.28万股(含17,920.28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2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凡口铅锌矿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 67,086.85 | 67,086 |
2 |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采选3000t/d扩产改造项目 | 48,600 | 21,978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8,170 | 38,170 |
合 计 | 153,856.85 | 127,234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授权董事局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三)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五)授权董事局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事宜;
(六)授权董事局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七)授权董事局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进展,授权公司董事局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九)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定于2014年8月26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6日
附件1: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简历
张水鉴: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575,408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彭玲: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股权管理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策划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经理、总经济师,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282,688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非本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附件2:公司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简历
余刚: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冶炼室助理工程师、院团委书记、生产经营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任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彭玲: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股权管理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策划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证券部经理、总经济师,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282,688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非本公司监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储虎: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217,217 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余中民:男,197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本公司企发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综合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160,000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李夏林: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本公司韶关冶炼厂厂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裁,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持有中金岭南股票135,811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附件3: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黄建民,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工程师。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股权管理部业务主任,策划部业务主任,证券部高级主管、副总经理,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未持有中金岭南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在上述单位担任过董事、监事。
电话:0755-82839363
传真:0755-83474889
邮箱:zqb@nonfemet.com.cn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局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议形成的聘任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3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并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3、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局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的陈少华监事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陈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8月 2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8月 25日15:00 至 2014 年8月 26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2014年8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10)上市地点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1)于2014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8月20日-25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060。
2.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 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总议案 |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①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01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② | 发行方式 | 1.02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③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03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④ | 定价原则 | 1.04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⑤ | 发行数量 | 1.05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⑥ | 限售期 | 1.06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⑦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 1.07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⑧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08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⑨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1.09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1中子议案⑩ | 上市地点 | 1.1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议案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 黄建民 刘渝华
3.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4.传 真:0755-834748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6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议案1.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议案1.2 | 发行方式 | | | |
议案1.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议案1.4 | 定价原则 | | | |
议案1.5 | 发行数量 | | | |
议案1.6 | 限售期 | | | |
议案1.7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 | | |
议案1.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议案1.9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议案1.10 | 上市地点 | | | |
议案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议案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议案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4-5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事项结果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5日起停牌。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宜的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述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复牌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6日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本次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广东省国资委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