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4-048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将上述资金先后分两次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4月30日前先归还5,000万元,2014年8月18日前归还剩下的10,000万元,使用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剩下的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