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现将单独计票结果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1,224,360,058 | 1,224,002,478 | 99.97% | 357,580 | 0.03% | 0 | 0.00%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087,397,021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份136,605,457股,反对股份357,58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
二、关于向国电大渡河公司提供8亿元银行委托贷款的提案报告:
表决股份总数(股) | 同意(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 | 弃权比例 |
1,224,360,058 | 1,220,150,289 | 99.66% | 4,191,369 | 0.34% | 18,400 | 0.00% |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1,087,397,021 股,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份132,753,268股,反对股份4,191,369股,弃权股份18,4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