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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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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10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办理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的商务谈判、签署框架性协议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4年6月5日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进一步的论证和商榷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8日,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俞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俞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8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2013年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集团”)通过占用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等方式,累计违规占用公司资金83300.65万元。其中:截止2013年6月30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8159.18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19699.4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10917.00万元。宏磊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实进行披露。

 作为宏磊股份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在发现公司财务出现异常情况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定期报告中的不实表述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造成公司信息披露失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俞英予以警示。

 公司及当事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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