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14:00 在沈煤宾馆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3,740,94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9.95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8,507,5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43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5,233,44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2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守信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窦明、霍向阳,独立董事安景文、史永东因公外出,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任志宏因公外出,无法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和完善承诺事项的议案 | 7,982,811 | 63.14 | 4,660,633 | 36.86 | 0 | 0 | 通过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和完善承诺事项的议案 | 7,982,811 | 63.14 | 4,660,633 | 36.86 | 0 | 0 | 通过 |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1,097,500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张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