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顺鑫农业 | 股票代码 | 000860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安元芝 | 康涛 |
电话 | (010)69420860 | (010)69420860 |
传真 | (010)69443137 | (010)69443137 |
电子信箱 | ayz001@sina.com | kt1975@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5,801,557,254.22 | 4,788,040,197.54 | 21.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6,200,284.40 | 145,142,144.19 | 69.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6,789,533.03 | 144,439,443.85 | 70.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2,555,276.57 | 510,982,780.95 | -3.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14 | 0.331 | 69.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14 | 0.331 | 69.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8% | 4.70% | 3.0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7,553,375,661.12 | 13,789,477,138.05 | 2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966,012,495.83 | 3,061,426,317.03 | 62.21%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8.98% | 222,429,783 | 7,575,758 | | |
国联安基金-工商银行-五矿国际信托-五矿信托-海西晟乾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3.97% | 22,670,454 | 22,670,454 | | |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2.51% | 14,300,000 | 14,300,000 | | |
鑫元基金-宁波银行-鑫元基金红梅花1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45% | 13,963,636 | 13,963,636 | | |
北京郁金香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2.44% | 13,909,090 | 13,909,090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44% | 13,909,075 | 13,907,575 | | |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 | 2.44% | 13,900,000 | 13,900,000 | | |
新华基金-民生银行-顺鑫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41% | 13,772,818 | 13,772,818 |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其他 | 1.99% | 11,363,032 | 0 | | |
新华基金-民生银行-顺鑫定增天首3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19% | 6,784,000 | 6,784,00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新华基金-民生银行-顺鑫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新华基金-民生银行-顺鑫定增天首3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所处行业形势低迷,白酒行业受“八项规定”、“限制三公消费”等政策影响,养殖行业受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再加上各项生产经营成本的大幅上升等因素,公司经营压力较大。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挑战,公司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五”战略目标和年初工作部署,抢抓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把握国家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5,801,557,254.22元,同比增长21.17%;实现营业利润356,181,798.36元,同比增长74.99%;实现净利润250,685,223.46元,同比增长67.5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准则,相关准则于2014年7月1日生效。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在2014年半年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阅读公司半年度报告正文以了解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王 泽
2014年7月29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4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8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债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公司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规模和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债券价格
按面值100元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和调整债务结构。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债券上市
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它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授权给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c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会议二、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4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3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十)公司将于2014年8月1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和品种
(3)债券利率
(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5)债券价格
(6)募集资金用途
(7)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8)债券上市
(9)担保安排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1)偿债保障措施
(12)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上述议案一和议案二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议案二需逐项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4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即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出席会议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自2014年8月14日至2014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860;投票简称:顺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其中,议案2中有多项子议案,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 2.00 |
议案2中子议案 | (1) | 发行规模 | 2.01 |
(2) | 债券期限和品种 | 2.02 |
(3) | 债券利率 | 2.03 |
(4)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2.04 |
(5) | 债券价格 | 2.05 |
(6) | 募集资金用途 | 2.06 |
(7) | 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2.07 |
(8) | 债券上市 | 2.08 |
(9) | 担保安排 | 2.09 |
(10)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11) | 偿债保障措施 | 2.11 |
(12) | 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 2.12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联系人:高薇
传真:(010)69443137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00
(二)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附件(本授权委托书裁剪或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4-04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409,339,042.93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20,346.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5月30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4月2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在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9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议案序号 | 银行账号 | 到账时存放金额 | 报告期末存放余额 |
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 01090520500120102084757 | 1,708,918,696.40 | 1,409,339,042.93 |
合计 | | 1,708,918,696.40 | 1,409,339,042.93 |
注: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包含:(1)应扣减的公司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6,678,802.00元;(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354,033,380.71元(该款项已于2014年7月3日完成置换)。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0,22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 | 否 | 93,222.57 | 93,222.57 | 0 | 0 | 0.00% | 2016年12月06日 | 0 | 否 | 否 |
熟食产业技术升级项目 | 否 | 13,483.42 | 13,483.42 | 0 | 0 | 0.00% | 2015年07月01日 | 0 | 否 | 否 |
白酒品牌媒体推广项目 | 否 | 30,000 | 30,000 | 0 | 0 | 0.00% | | 0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4,000 | 34,000 | 30,000 | 30,000 | 88.24% | | 0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70,705.99 | 170,705.99 | 30,000 | 3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4年6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354,033,380.71元。截止报告期末,该议案尚未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按计划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泽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王金明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