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
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5月16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预计在2014年7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同时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7月15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但由于本次重组预案的相关文件不能满足披露要求,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发布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待所有文件完备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要求进一步核查并补充完善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文件,但由于目标公司的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次重组的要求,经公司认真论证,公司认为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目前,公司正在策划其他资产收购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申请停牌,待相关收购事项确定后及时进行复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