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投资”)于2014年7月17日至2014年7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86%;中基投资在减持前持有公司11,767,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14%;减持后持有公司5,567,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8%。详情可见2014年7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劵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号)。

2014年7月28日,公司又收到股东中基投资减持股份的通知,中基投资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5,567,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8%。中基投资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5,567,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8%;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0股,已减持完毕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氏家族,其成员为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其中邓颖忠与邓冠彪和邓冠杰为父子关系,邓冠彪与邓冠杰为兄弟关系。本次减持前,邓冠彪直接持有公司0.2554%的股份,邓冠杰直接持有公司0.0968%的股份,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0.0616%的股份;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而间接持有公司1.3728%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1.4726%的股份。邓氏家族实际控制本公司53.2592%的股份。本次减持后,邓氏家族控制公司51.8864%的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中基投资大宗交易7月28日8.065,567,9771.3728%
合计5,567,9771.372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基投资合计持有股份5,567,9771.3728%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67,9771.3728%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股东中顺公司、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的邓氏家族成员承诺:股票转让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邓氏家族于《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法定期限内(增持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中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0股,已减持完毕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本次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30.0616%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邓氏家族控制公司的51.8864%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已减持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基投资45.98%的股权;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基投资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由于本次减持行为系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尊重中基投资其他股东意见实施,且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一直具有持续信心,经慎重研究,实际控制人特此承诺如下: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通过中基投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将全部用于增持公司股份;邓氏家族将通过其本人或其控制的除中基投资以外的其他企业增持公司的股份。

邓氏家族将在中基投资减持完毕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增持,具体增持行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增持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