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索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杜心强、唐风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逐项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536,585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7,560,975股,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40,975,610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杜心强、唐风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杜心强、唐风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六条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的规定,君山投资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君山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无关联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杜心强、唐风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杜心强、唐风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他三名董事表决了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批准情况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具体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等具体事宜,并执行获得授权和批准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该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除外;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合同、承销协议、上市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6.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或在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4.6.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及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中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拟不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在利润分配议案中详细解释原因和理由、该等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政策及实际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须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以及程序是否合规等。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应随同披露。 |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及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中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拟不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在利润分配议案中详细解释原因和理由、该等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政策及实际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须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以及程序是否合规等。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应随同披露。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2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等文件,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536,585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7,560,975股,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40,975,610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此议案需逐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有限合伙)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 修改后章程 |
4.6.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及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中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拟不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在利润分配议案中详细解释原因和理由、该等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政策及实际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须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以及程序是否合规等。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应随同披露。 |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及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中小股东是否拥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拟不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在利润分配议案中详细解释原因和理由、该等原因和理由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政策及实际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须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以及程序是否合规等。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应随同披露。 |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7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17日,公司正式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2014年7月2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的有关工作,2014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将于2014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上披露,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金王,证券代码:002094)自2014年7月3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58,536,585股,由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认购17,560,975股,由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山投资”)认购40,975,610股。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金王集团与君山投资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均不得转让。
2、2014年7月29日,公司与金王集团和君山投资分别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1、金王集团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索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王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金王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总数为321,916,620股,本次发行58,536,585股,君山投资认购40,975,610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君山投资将持有公司约10.7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六条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的规定,君山投资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君山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金王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370200228034923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姜颖
住所:青岛市北区台东三路81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服装、五金制品、木制品、家居制品、玩具;设计、加工:礼品包装;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服装鞋帽、护肤用品、洗涤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生产销售:石蜡、软麻油、脱蜡油、防水油膏;销售:润滑油、汽车上光蜡调剂;室内外装修装潢;房屋租赁,矿产资源的投资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金王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陈索斌 | 20125 | 49.09 |
2 | 姜颖 | 17300 | 42.19 |
3 | 陈世慧 | 3000 | 7.32 |
4 | 李兆崇 | 450 | 1.10 |
5 | 宋晓俊 | 125 | 0.30 |
合计 | | 41000 | 100 |
(二)关联方君山投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320100000158945
成立时间:2012年09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特斯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许同宝为代表)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00号01幢2902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君山投资合伙人合计出资3,000万元,其中,新疆特斯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出资30万元;轩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97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14年7月29日,公司与金王集团、君山投资分别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8,536,585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其中金王集团认购17,560,975股,君山投资认购40,975,610股。
2. 认购数量、价格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金王集团的认购数量为17,560,975股,君山投资的认购数量为40,975,610股。股份认购价格为 10.25 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协议生效后,金王集团和君山投资根据公司的书面缴款通知,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公司与保荐机构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的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应对金王集团及君山投资认购的股票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予以相应调整。
4.限售期
金王集团及君山投资本次向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5. 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公司与金王集团、君山投资分别签字盖章后成立,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金王集团、君山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6.违约责任
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金王集团、君山投资如逾期支付股票认购价款,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有未缴部分,则公司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或选择按照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协议。无论公司选择解除本协议或选择按照已缴付金额部分执行原协议,金王集团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君山投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逾期未缴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将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运营稳定性,实现企业稳健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表决;独立董事陈波先生、王荭先生、孙健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三)《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触及要约收购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索斌。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金王”)于 2014 年7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集团”)、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山投资”)分别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股份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份数量(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1 | 金王集团 | 17,560,975 | 18,000 |
2 | 君山投资 | 40,975,610 | 42,000 |
合计 | 58,536,585 | 60,000 |
认购方金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运输”)之控股股东,为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王”)之关联方。
现将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关各方的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序号 | 股东权益方 | 发行前 | 发行后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金王运输 | 86,999,013 | 27.03 | 86,999,013 | 22.87 |
2 | 香港金王 | 41,985,603 | 13.04 | 41,985,603 | 11.04 |
3 | 金王集团 | - | - | 17,560,975 | 4.62 |
4 | 君山投资 | - | - | 40,975,610 | 10.77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索斌。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致力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相应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经到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银行即墨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现改名: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经到期;为保税区金王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和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银行即墨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信银行青岛人民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78,021,407.36元,负债211,044,915.25元,资产负债率75%;净资产66,276,492.46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17,256,399.05 元,净利润8,797,223.86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1,719,044.11元,负债3,138,492.15元,资产负债率14.45%;净资产18,580,551.96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1,916,994.01元,净利润-114,878.57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23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211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97%,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23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11%,占201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76%。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5:00至2014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逐项投票表决)
4.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4.2发行数量
4.3发行方式
4.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4.6锁定期
4.7上市地点
4.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4.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4.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九)《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其中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二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4年8月12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邮编:266071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号码:0532-85718686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杜心强 证券事务代表:齐书彬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4.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
4.2 | 发行数量 | | | |
4.3 | 发行方式 | | | |
4.4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4.5 |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 | | |
4.6 | 锁定期 | | | |
4.7 | 上市地点 | | | |
4.8 |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 | |
4.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 |
4.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5 | 《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7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9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 |
1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1 |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 | | |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094 | 金王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9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100元 |
议案一 | 1元 |
议案二 | 2元 |
议案三 | 3元 |
议案四 | 4元 |
4.1 | 4.01元 |
4.2 | 4.02元 |
4.3 | 4.03元 |
4.4 | 4.04元 |
4.5 | 4.05元 |
4.6 | 4.06元 |
4.7 | 4.07元 |
4.8 | 4.08元 |
4.9 | 4.09元 |
4.10 | 4.10元 |
议案五 | 5元 |
议案六 | 6元 |
议案七 | 7元 |
议案八 | 8元 |
议案九 | 9元 |
议案十 | 10元 |
议案十一 | 11元 |
议案十二 | 12元 |
注:议案四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其中4元代表对议案八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四中子议案8.1,8.02元代表议案四中子议案8.2,依以类推。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一项或多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青岛金王”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94 买入 1元 2股
362094 买入 100元 1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3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4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72,994,082.32 | 620,010,911.51 | -7.58% |
营业利润 | 23,438,411.92 | 22,653,866.26 | 3.46% |
利润总额 | 23,398,580.63 | 22,930,212.77 | 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052,546.41 | 18,308,822.47 | 4.0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9 | 0.057 | 3.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2% | 3.27% | -0.15% |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1,246,646,210.68 | 1,108,025,215.12 | 1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602,808,586.01 | 601,335,188.87 | 0.25% |
股本 | 321,916,620 | 321,916,62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873 | 1.868 | 0.27%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无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无
五、其他说明
无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