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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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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天伦置业 公告编号2014-059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4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9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 年 7 月28 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 年 7月 29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许环曜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 4457.3899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7.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2名,代表股份428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34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5人,代表股份171.88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8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1、董事变更议案

1.1选举肖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

1.1.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354.7000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98.4109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69.20001.58910000

1.1.2表决结果:通过。

1.2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董事

1.2.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354.7000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98.4109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69.20001.58910000

1.2.2表决结果:通过。

1.3选举郭绍全先生为公司董事

1.3.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354.7000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98.4109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69.20001.58910000

1.3.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独立董事变更议案

2.1选举王瑞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1.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000000

2.1.2表决结果:通过。

2.2选举石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2.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000000

2.2.2表决结果:通过。

2.3选举朱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3.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000000

2.3.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 监事变更议案

3.1选举尹洲澄先生为公司监事

3.1.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000000

3.1.2表决结果:通过。

3.2选举孟陈女士为公司监事

3.2.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1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000000

3.2.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通讯、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10日以前。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通讯、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可以在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一天前以通讯、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为董事在行使表决权时提供充分的依据。

4.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386.87991001.310010069.20001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97.689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101.37992.31101.310010069.2000100

4.2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五、《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鉴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需修订与之对应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内容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内容完全一致。

5.1表决情况

 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股份数

(万股)

所占比例

(%)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4386.87991001.310010069.200010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285.597.689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101.37992.31101.310010069.2000100

5.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宇、韩旭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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