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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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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15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7 月28日开市起复牌。

 一、传闻情况

 2014年7月24日,某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涉案的文章。该文章主要涉及以下事项:

 质疑公司财务总监王炯属于在逃人员,从去年12月至今被公安网络追逃一直未归案。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规之处。

 二、澄清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澄清如下:

 公司就媒体质疑事项真实性进行了核实。2009年,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了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户县沣京工业园区的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盛康”),成为持有世纪盛康70%股份的控股股东。随着世纪盛康的高速发展和效益的急剧增长,2013年3月,小股东杨帆、舒满平和吴芳(杨帆之母)与70%控股股东发生纠纷。随后,户县公安局介入并调查,世纪盛康全面配合了公安调查,提供了涉案的全部财务资料。时任世纪盛康财务总监的王炯先生积极配合调查、接受询问。王炯先生本人对媒体报道中提及的“公安内网所查询到的信息”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过与之相关的司法文书,王炯先生表示本人不存在媒体报道中所述“隐匿会计凭证和财务账簿而涉嫌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行为。

 王炯先生于2012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世纪盛康财务总监职务,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21日任世纪盛康董事职务。经确认,王炯先生现已不担任西安世纪盛康药业有限公司任何职务。王炯先生自2010年11月担任沃华医药财务总监职务,2014年6月担任沃华医药董事至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公司目前尚未接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董事会提名王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工作也处于正常运作中。公司一直严格按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三、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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