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 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有关规定,再次将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作提示公告,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日15:00至2014年8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八、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5:30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1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510100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三)登记时间: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投票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一、网络投票流程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授 权 委 托 书
附件二: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议案 | | | |
议案2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全部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日15:00至2014年8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