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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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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9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22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5月5日至6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2014年5月6日起计算。

为更高效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议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从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起算时间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乐伍先生回避本项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一,《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站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条款: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现修改为: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原条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现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原条款为:

“第三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现修改为:

第三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原条款为:

“第四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交易日召开。”

现修改为:

“第四十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就发行优先股事项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并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新增条款: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

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4年5月5日至6日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自2014年5月6日起计算。

为更高效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议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从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起算时间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调整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所涉及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该项议案表决时实行回避。

综上,调整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调整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的相关安排。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陈潮雄 张歆 秦永军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0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7日-2014年8月8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4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限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5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股权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证券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亚波

联系电话:0754-86989570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2684;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表决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全部议案100.00元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00元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0元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3.00元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表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684买入1.00 元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猛狮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表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684买入100.00 元1 股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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