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再次将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于2014年7月28日下午14:00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2014年7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
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及身份证;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网络投票登记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
邮编:300384
电话:022-85689999转8306
传真:022-85689868
联系人:李希欢
2、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1 | 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 |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082 | 海泰投票 | 1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1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
价格 |
1 | 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 | 1.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21日)持有“海泰发展”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某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四)如某A股的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08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