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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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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4-02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4年7月22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拟竞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股权的议案》。

 根据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将其所持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5%股权于2014年6月27日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1,500万元,挂牌截止日期为2014 年7月24日。公司作为财务公司参股股东计划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拟参与竞购。

 信达资产具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在申请公开挂牌之前,信达资产已经就涉及交易标的转让履行了必要的评估、批准等程序。信达资产将其所持有的财务公司5%股权通过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及挂牌转让价格的确定合规、有效。

 交易方式及交易价格:本次交易采用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即信达资产将其所持有的财务公司5%的股权挂牌出售,公司拟通过竞价摘牌的方式完成交易。

 根据评估结果,信达资产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1,500万元。公司拟以挂牌价11,500万元人民币竞购交易标的。由于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征集意向受让方,公司不能确保成为最终受让方,存在交易标的被其他投资者竞购的风险。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9.2、9.3和9.8,该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应披露交易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无需其他部门审批。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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