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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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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14—04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4]1341号《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由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公司取消了原定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

 一、说明国资主管部门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及时批复的原因;

 二、说明赣州市国资委(赣市国资产权字[2014]2号文)批复中的“以资抵债”和公司重组方案中的“资产出售”表述是否存在实质性的重大差异:如是,请公司说明未能根据赣州市国资委要求设计重组方案的原因;如否,请公司说明前期与国资主管部门相关沟通情况、国资主管部门未及时批复的原因。

 我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认真回复,并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2014年7月24日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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