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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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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传真:86-21-51019030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 8101 8700 0002 019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徐晨涵、张玺

 联系电话:86-10-60833607、6979

 传真:86-10-60833504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86-21-68808888

 传真:86-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86-21-38874800

 传真:86-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评出具了《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本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丰富的项目资源储备和明显的区位优势、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以及领跑行业的资产周转效率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的支持。另外,中诚信证评关注到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持续、高周转的经营模式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区域分布集中度偏高以及自有资本规模有待进一步充实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信用质量产生的影响。

 新城地产前身为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武进柴油机厂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0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份代码900950,控股股东为武进柴油机厂,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6%。2001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武进柴油机厂与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环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常州泛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8.86%股权分别转让予新城集团29.36%、环球房产22.00%以及泛华投资7.50%。同年,公司更名为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从柴油机业务转型为房地产开发。2005年8月,新城控股收购了环球房产和泛华投资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城控股,持股比例为58.86%。2009年1月,公司再次更名为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318.72万股,控股股东为新城控股,持股比例为58.86%。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振华先生。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运营和自有物业管理、出租等。公司产品主要为住宅地产,项目资源储备以长三角的主要城市为主,目前已进入常州、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南通等7大城市。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8.82亿元,所有者权益68.78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负债总额270.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70%。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84亿元,取得净利润16.3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14亿元。

 作为长三角地区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公司连续8年获江苏省房地产业综合实力“五十强”第一位;自2007年起在“中国华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中排名第一位,在长三角地区亦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公司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快速周转”的业务模式,以缩短土地获取、预售和物业竣工等环节之间的周期,持续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形成了快速开发项目的出色执行能力。与此相应地,公司制定了标准化开发程序,使用标准化程序、组件和单位开发物业。公司产品标准化模式已自成体系,目前住宅产品线分为“幸福启航”、“幸福乐居”、“幸福圆梦”、“幸福尊享”四个系列共计25类产品,匹配市场中的各类客户需求。产品组合多样化方面,公司开发和销售各式住宅物业,包括高层住宅,多层住宅,联排住宅等,为目标客户提供多样住宅物业,在区域市场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高周转的经营模式对财务杠杆依赖程度较高,财务结构稳健性有待加强,且随着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规模的进一步加大,公司未来将面临一定融资压力。但考虑到公司领跑行业的周转效率,持续向好的获现能力,以及合理的土地储备资源,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亦可对其债务的偿还形成保障。

 1、正面

 (1)项目资源储备充裕且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公司持续在长三角沪宁经济走廊沿线的主要城市进行土地储备,充裕的项目资源储备为其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且项目所在地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亦为项目的开发及销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公司近年以契合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的产品精准定位、高周转的经营策略和较高的产品质量赢得了营收规模的快速增长,近三年其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达到34.10%,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3)领跑行业的资产周转效率。公司致力于研究标准化开发程序,不断提高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效率。近年来公司产品从开发到销售均保持了较快的速度,2013年其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效率分别为0.54次和0.53次,周转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关注

 (1)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从严从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得房地产市场一改过去十多年高成长的趋势性增长格局,目前调控政策延续,对公司房地产开发运营、产品销售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资金压力有所加大。公司高周转的经营模式对财务杠杆依赖程度较高,财务结构稳健性有待加强,且随着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融资压力或将增加,使其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3)区域分布集中度较高。公司目前储备项目和开发项目均位于长三角区域,业务对单一市场区域的依赖程度过高,存在一定的区域集中风险。

 (4)自有资本规模有待充实。公司自上市以来未进行过股权融资,多年经营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根据未来公司的发展规划,其业务规模仍将维持高速增长,自有资本规模相对较低可能对其业务发展形成一定制约。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证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13年末,本公司合并口径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合计为176.1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99.1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76.97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发行过债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已发行未偿付的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20亿元,占本公司截至2013年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为29.08%,未超过本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的4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本公司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本公司的前身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7]81号文批准,由武进柴油机厂作为主要发起人,与武进市油泵油嘴厂、武进市湖塘邱墅铸造厂、武进市戴溪东尖有色金属铸造厂、武进市万盛机械厂、武进市夏溪农机具修造厂,以募集方式于1997年10月10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1997年度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60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市[1997]024号批准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授权承销商超额配售B股最多至115,000,000股。本公司实际收到超额配售B股1,450,000股,B股总数为101,450,0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7)字第87号文审批核准,本公司B股于1997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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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6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武进柴油机厂以每股人民币1.112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86%的股权(195,360,000股)分别转让予下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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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于2001年9月18日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3号文批准,并于2002年9月5日获得财政部财企[2002]350号文批复,于2002年10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根据2001年11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原经营的柴油机业务和相关的净资产以28,185.88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武进柴油机厂,并以21,051.50万元和15,123.33万元的价格分别受让新城控股持有的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95.80%的股权和环球房地产所拥有的333,3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本公司更名为“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31日,新城控股分别与环球房地产和常州泛华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人民币1.57元的价格分别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22.00%和7.50%的股权。该转让合同于2005年11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股权转让于2005年11月17日完成。至此,新城控股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增至58.86%。

 2009年1月21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更名为“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997年10月16日,本公司上市后股本为251,450,000元(含101,450,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及150,000,000股发起人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8年5月25日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江苏省证管委字[1998]101号文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25,145,000元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276,595,000元。

 2000年5月26日,经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以资本公积55,319,00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股份,转增后股本总额为331,914,000元。

 2007年5月22日,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的股份为基准,每10股转增6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99,148,400股。此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31,062,400元。

 2008年3月31日,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份为基准,每10股转增1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531,062,400股。此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062,124,800元。

 2011年4月20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的股份为基准,每10股转增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531,062,400股。此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93,187,200元。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593,187,200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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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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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同时公司建立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职能机构,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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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直接控股子公司13家,间接控股子公司34家,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7家,基本情况如下:

 1、直接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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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间接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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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对金坛市新城万郡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7.90%,根据相关协议和金坛市新城万郡置业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负责金坛市新城万郡置业有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对其施加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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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对上海万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00%,根据相关协议和上海万之城公司章程,公司表决权比例为40.00%,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控制,因此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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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王振华先生为王晓松先生的父亲,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937,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城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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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控股原名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30日,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其股东构成情况如下:常州富域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8,621万元,占股97.70%;王振华出资1,241万元,占股2.07%;王晓松出资138万元,占股0.23%。2009年9月18日更名为“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外,新城控股的其他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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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34,026.90万元,净资产为903,082.33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073,646.13万元,营业利润238,815.48万元,净利润188,521.92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城控股已将其持有的发行人非流通境内法人股5,000万股(占其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5.33%,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14%)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将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进行质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为避免同业竞争,新城控股与本公司就各自业务发展进行明确划分,并于2010年4月26日签署了《关于业务安排的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确认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现有项目由各方继续独立开发并经营。指在本确认函签署日或之前,新城控股和新城地产各自正在开发或待开发(包括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已经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项目)的地产项目,以及在原有项目上进行重建或扩建的项目。

 (2)新城地产从事住宅地产项目的开发,新城控股从事非住宅地产项目的开发。住宅地产项目指在建设用地上开发的用于居住用途(但不包括酒店)的建筑面积达到该项目整体建筑面积70%及以上且用于商业用途(包含用于金融业及其它经营性服务业,包括但不限于商店、商场、酒店、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为本确认函之目的,不包括住宅,下同)的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地产项目。非住宅地产项目指在建设用地上开发的用于商业用途的建筑面积达到该项目整体建筑面积30%以上的地产项目或者前述商业用途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地产项目,以及不包含在住宅地产项目中的其它地产项目。

 (3)在符合本公司及新城控股所各自适用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的前提下,双方可以进行合作开发或一方从事开发另一方事先主动放弃的地产项目的开发。

 按照上述《确认函》的安排,目前新城控股主要从事商业物业的开发销售,基本不涉及住宅项目开发。2011年初,新城控股拟参与长沙市住宅项目开发,本公司于2011年1月15日收到新城控股《关于参与竞拍长沙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的征询函》,就本公司是否参与竞拍长沙市望城县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求本公司意见。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和业务运营能力的实际状况,放弃参与竞拍上述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将继续‘布局长三角、深入专业化’的发展战略,着力于深耕长三角区域,将有限的资源用于获取长三角区域的房地产项目及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服务,在公司没有实现股权融资的情况下,暂不参与长三角区域以外房地产项目的获取”。鉴于此新城控股进入长沙市住宅项目开发市场,并于2012年进入武汉市,截至目前尚未进入其他城市的住宅开发市场。

 2、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自然人王振华直接持有新城控股2.07%股权,通过控制常州富域间接持有新城控股97.70%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除新城控股外,王振华先生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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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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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4年3月27 日,公司前任财务负责人朱虹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管有冬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王振华先生,1962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05年8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末至今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吕小平先生,196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总裁,2004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晓松先生,1987年12月生。2009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任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上海新城公馆项目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公司助理总裁兼市场营销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徐国平先生,1956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1年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陆忠明先生,1972年3月生,1997年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98年3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2002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唐云龙先生,1964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扬州工学院无线电工程专业,大学学历。1997年末至2001年10月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企业发展部部长,2001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

 汪家泽先生,1950年5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专业,大学学历。历任常州开关厂副厂长、厂长,常州市轻工业局副局长、局长,中共常州市轻工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常州市经委、经贸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政协常州市委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燕女士,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会系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历任常州市财政局团委副书记,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务副主任会计师兼常州分所所长。现任教于江苏理工学院(原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建东先生,1969年3月生,三级律师。1992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律系,曾先后供职于武进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常州精诚律师事务所(原武进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江苏东浩律师事务所,现担任江苏东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

 管建新先生,1958年7月生,大专学历。曾任武进县档案局秘书、业务指导,《武进日报》社编委、经管办主任。2003年1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欧阳捷先生,1961年5月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本科,1997-1999年河海大学研究生班毕业。欧阳捷先生自1976年12月起进入国营404厂工作,1983年7月至1992年12月在甘肃工业大学任教,1993年1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武进市建设委员会(现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局)秘书、副主任职务,1996年12月至2007年4月历任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武进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党委书记。2007年5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田桂华先生,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4年7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业会计专业、学士。历任常州常柴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柴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处副处长、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现任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王晓松先生简历,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

 公司副总裁徐国平先生简历,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云龙先生简历,见本节“(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1、董事”。

 梁志诚先生,1969年2月生,经济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企业管理专业,学历大专。1988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江苏新亚化工集团公司先后任科员、团委书记、副科长、副主任,2003年2月进入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主管、副经理、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苏州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物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公司总经理,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周科杰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7月毕业于郑州黄河科技学院工民建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进入公司,任投资核算部经理,2007年6月任成本管理部总经理至今,2011年7月兼任工程管理部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公司助理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邵磊先生,1971年3月生,建筑师。1994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5年在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历任规划设计师、建筑设计师、所长等职。2005年进入公司,历任技术支持部经理、技术管理部总经理、建筑技术研究院总经理、助理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戚小明先生,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铸造专业,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2001年10月在常州客车制造厂历任技术员、副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武进公司办公室主任;2002年9月进入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助理、常州城中分公司前期、副经理、总经理、常州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助理总裁。

 严政先生,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双学位)。2000年7月进入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研究员、副经理,新龙创置公司总经理、苏州万博总经理、苏州万嘉总经理、苏州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助理总裁。

 管有冬先生,1983年1月生,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10年6月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2010年7月1日进入公司,任职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职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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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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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的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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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

 六、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营业务,目前集中在长三角区域城市。

 (一)房地产行业情况

 1、行业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从2002年的7,736.42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71,803.79亿元,累计达33.32万亿元,年均增长25.10%;同期,全国房屋竣工面积累计达66.18亿平方米,年均竣工面积达6.62亿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累计51.72亿元,年均竣工5.17亿平方米;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75.13亿平方米,年均销售7.51亿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67.13亿平方米,年均销售6.71亿平方米。

 我国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城市化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房地产业已成为重要的第三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先导性、基础性的地位。另一方面,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求结构性失衡、住房保障制度相对滞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国家近几年来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长远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演进以及我国人均居住水平的进一步上升,我国房地产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运行情况

 2010年,国家频繁出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通过调整信贷、税收政策以及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式多管齐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防止社会资源向房地产行业过度集中。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简称“国十一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十一条”从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系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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