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1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88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8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8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Bernd Amlung先生,董事,德国籍,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商业管理专业硕士。自1989年起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在私人财富管理、全球市场部工作。现任德意志资产与财富管理公司(Deutsche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London)全球战略与业务发展部负责人,MD。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郭东谋先生,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招商证券研究员,2007年9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014年4月29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历任基金经理

 2011年12月8日至2014年4月29日詹凌蔚先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首席投资官(股票业务)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研究部总监陈勤先生,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张弢先生,定量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31)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9)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4)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68)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93)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94)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9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10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1)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10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周期行业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在对宏观经济及产业景气周期的研判基础上,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合理投资标的,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同时,本基金作为主动管理的股票基金,也将参考宏观策略部门提供的研究分析建议,并结合投资组合的长期收益获取能力综合考虑作出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及产业景气周期的研判基础上,把握经济运行周期波动中的轮动规律,优先配置股票资产,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周期行业股票。

 (2)行业配置策略

 1)周期行业的界定

 周期行业是指和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其行业走势与整体经济走势较为相关,行业及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面随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变化而变化。本基金根据其行业周期特性,将归属金融保险、采掘、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建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石油、化工、金属非金属、机械、设备、造纸、印刷、电子等制造业的股票归为周期行业。

 2)周期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周期行业配置影响因素,并结合周期行业轮动策略进行股票资产在周期行业之间的配置。

 A、宏观经济因素:周期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在经济周期各个阶段的表现不同,预期收益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配置经济周期各个阶段预期收益率较高的行业。

 B、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包括政府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等。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周期行业的影响程度不同。本基金将动态关注政府政策变化趋势,超配受惠于政府政策变化的行业。

 C、通胀因素:包括大宗商品、农产品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引致的通货膨胀及通胀预期作为影响周期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通胀水平及通胀预期的判断积极配置于受益通胀变化的行业。

 D、技术升级因素:周期行业一方面作为传统经济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随着应用创新技术的领先性、独创性以及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发展程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整体产业结构升级,会对行业未来的成长性起到关键性影响。本基金将对具有成熟或存在较高门槛技术以及具有明确产业升级趋势的行业进行重点关注。

 E、市场需求趋势:周期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不同,有的表现为刚性需求,有的呈现较大弹性,导致不同行业成长性出现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

 F、产业周期及竞争格局:周期行业的产业发展周期以及内部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行业。

 3)周期行业轮动策略

 周期行业轮动来源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波动,经济景气度的轮动循环通过周期行业轮动进行体现,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以及经济景气度分析,基于各个周期行业在宏观经济和产业景气周期的不同阶段的敏感度和业绩弹性,结合考察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当前和预期影响,对各周期行业之间进行行业轮动配置,寻找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景气行业进行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及周期行业配置及轮动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周期行业运行特征,优选周期行业股票,寻找具备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合理投资标的进行投资。本基金将重点挖掘周期行业股票中业绩具有持续成长特性的周期成长股构建投资组合。

 1)定量品质筛选

 本基金通过量化分析周期行业股票相关财务指标,寻找基本面健康、估值有优势的品质公司股票构建周期行业初选股票库,具体包括:

 ①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周转率、流动比率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穿越宏观经济和行业的萧条和衰退期的能力;

 ②经营周转指标(如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的财务安全与经营能力;

 ③盈利增长指标(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增长率):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与提升市场份额的能力;

 ④估值分析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PEG、EV/EBITDA等):该指标主要用于评估公司相对市场和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

 2)定性评价优选

 在量化筛选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优选内外部环境有利、竞争优势强、管理水平高的公司股票,构建周期行业备选股票池,本基金将结合研究团队实地调研、定性分析、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股票配置策略进行动态调整,进行实际的投资组合构建。

 ①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本基金对公司的行业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能力是否较强,在战略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无法比拟的核心优势。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内容包括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在产品或服务提供方面是否具有成本优势,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是否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②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

 本基金关注公司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活动高效、有序。公司管理层稳定,且关心股东利益。诚信、优秀的公司管理层能率领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充分发挥;同时良好的治理结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诚信尽职、融洽稳定、重视股东利益并使得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基金关注有良好管理能力的公司,同时也关注和历史表现相比,各方面情况正在得到改善的公司。

 ③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分析

 本基金同时也关注从宏观经济周期、人口结构、社会生产能力等长期发展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同时关注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等产业政策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分析行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时不仅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因素,也要关注公司主要业务所处的经济区域及产业配套设施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对周期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周期行业中,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重点挖掘其中业绩具有持续成长特性的周期成长股的投资机会。当行业与股票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进行实际的投资组合构建。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风险管理部除了监控本基金的行业偏离风险外,也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监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等的偏离风险并及时预警。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 +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

 图: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8日至2014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①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i 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ii 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i 嘉实周期优选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v 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转入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2%。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v 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转入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 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零;3)当转出金额小于500万元,并且转出基金的持有期 < 90天,则固定补差费率为0.5%。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i 对于“前端转前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c)嘉实周期优选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ii 对于“后端转后端”的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a)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b)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注1: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5月9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万元;2014年5月23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500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含电话交易)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苏州银行、和讯信息科技、上海银行、温州龙湾农商银行、吉林银行、瑞丰银行6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增加了降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首次投资金额、追加投资金额、赎回最低限额以及最低账面份额的单笔最低要求。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4年一季度末。

 9.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3年12月8日至2014年6月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