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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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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2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328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郭玉明书面委托董事彭建国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刘晶磊因故缺席,会议由巨建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一)《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方式

 1.1天津裕丰及西部材料同意,天津裕丰及/或天津裕丰管理的基金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西部材料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共同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裕丰及天津裕丰管理的基金合计认缴的出资额不超过公司届时注册资本的49%;西部材料合计认缴的出资额不低于公司届时注册资本的51%,西部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1.2各方确认,天津裕丰及天津裕丰管理的基金以现金出资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西部钛业新增注册资本;西部材料以经评估的、列于本协议附件一《西部材料增资财产清单》的实物出资认购西部钛业新增注册资本。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认购西部钛业新增注册资本后,西部材料合计认缴的出资额低于公司届时注册资本的51%的,西部材料以现金补足或调整新增注册资本金额,以确保西部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交易价格的确定

 各方同意,确定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作价基础,并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

 3、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当以下先决条件全部具备后,本次交易最终实施:

 3.1天津裕丰及/或天津裕丰管理的基金与西部材料就交易价格协商一致并就本次交易正式签署增资协议。

 3.2西部材料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价格等具体事宜。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的产业基金。天津裕丰通过对航空系统内企业和其它民用高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控股收购,提升投资对象的企业价值,优化资本结构,并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天津裕丰与公司股东及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在正式协议签订后披露本次增资扩股的详细内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758万股。发行对象分别为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认购)价格为11.44元/股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该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4)080015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发生重大交易的情形。公司与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授权董事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方案做适当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手续;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包括募集资金额及募集资金项目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本公司带来不利的后果时,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终止;

 9、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28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在公司328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马徐进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龚卫国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卫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758万股。发行对象分别为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认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认购)价格为11.44元/股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该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29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非公开发行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现将合同内容公告如下:

 一、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758万股,其中和怡兆恒认购3,059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额的81.40%,开源基金认购699万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额的18.60%。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动的,认购方愿意认购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数的相应比例。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认购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新发股份。

 2、认购价格:认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定价基准日(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认购)价格为11.44元/股(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但若公司(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认购)价格及股份数应作相应调整。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认购价格与本合同约定价格不一致的,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价格为准。

 3、限售期:认购方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支付方式: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方收到公司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1、公司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公司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

 (2)公司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公司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公司完全满足《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法律条件,其自身及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

 (4)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认购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2、认购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和怡兆恒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1)认购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认购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认购方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所涉之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欠缺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认购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认购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认购方的《合伙协议》,也不存在与认购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认购方确认其具有出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确认认购方及认购方下属单位与公司或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认购方承诺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不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单位发生同业竞争。

 (4)认购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5)认购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6)本合同项下认购方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于认购方获得的公司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开源基金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

 (1)认购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是“前海开源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拟成立,产品名称以成立公告为准)的管理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认购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认购方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所涉之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欠缺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认购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认购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认购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认购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认购方确认其具有出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确认认购方及认购方下属单位与公司或公司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认购方承诺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不与公司或公司下属单位发生同业竞争。

 (4)认购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5)认购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6)本合同项下认购方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方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对于认购方获得的公司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四、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公司、发行对象盖章并经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2、发行对象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向公司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一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合同另一方应支付认购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合同一方造成的损失。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30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或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刊登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4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签署《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及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14年7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4-03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7月14日,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怡兆恒”、“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基金”)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3,758万股,其中:和怡兆恒以现金方式按11.44元/股的价格认购3,059万股、开源基金以现金方式按11.44元/股的价格认购699万股。

 本次发行成功后,和怡兆恒将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4.41%的股份,开源基金将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29%的股份,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院”、“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47%下降为30.01%,西北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住所:西安市未央路96号

 法定代表人:张平祥

 注册号:610000000014754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10852万元

 成立日期:1965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装备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分析检验、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及信息服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西北院持有公司36.47%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后,西北院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下降为30.01%的股份。

 2.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和怡兆恒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3013号南方国际广场A栋251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学军

 注册号:440304602404092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6月6日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和怡兆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后,和怡兆恒将持有公司14.41%的股份。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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