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我公司收到《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沈阳市科技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沈财指企[2014]485号),根据2014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安排,现拨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3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STC22250nz中间驱动数控车床研发。
公司已收到该专项经费3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待项目完工投产后,按资产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