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在2014年7月10日、11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本公司自查及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4年7月10日、11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