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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2,496.7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1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1%)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冻结期限自2014年7月4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2,496.7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的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对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私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股份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11日起至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上述2,000万股公司股份已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质押专户。本次质押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质押前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质押后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42,496.72 | 37.94% | 40,496.72 | 36.16% |
注: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申请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备案,并取得《关于接受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发行备案的通知书》(深证上[2014]203号)。
截止本公告日,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0,496.72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6%,其中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共18,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2%;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质押专户共持有公司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