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亿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投资10,000万元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亿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为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的各项政策和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亿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根据201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版)》规定,该笔对外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属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的权限范围之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亿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樱南路251号二幢一层A1部位
法定代表人:张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除专控)、五金工具、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能够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的各项政策和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并深化贸易业务,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截至目前,上海自贸区的政策细则尚未完全明确,需要进一步熟悉相关的政策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管理,避免发生政策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