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12日14时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戚建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章利全先生、张震宇先生和叶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补充调整:
战略委员会由戚建萍女士、吴旭仕先生、魏浙强先生组成,戚建萍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审计委员会由何力民女士、吴旭仕先生、戚建萍女士组成,何力民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名委员会由吴旭仕先生、何力民女士、金磊先生组成,吴旭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旭仕先生、何力民女士、魏浙强先生组成,吴旭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时止,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14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2014年7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章利全先生、张震宇先生和叶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章利全先生、张震宇先生和叶健先生简历如下:
1、章利全先生简历:
章利全,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8月浙江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历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经理、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遵义宏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遵义宏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2、张震宇先生简历:
张震宇,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上海复旦大学EMBA毕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历任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生产计划科长、副主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3、叶健先生简历:
叶健,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7月美国北弗吉尼亚大学毕业,硕士学位。历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采购管理部经理;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章利全先生、张震宇先生、叶健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3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30日—2014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15:00至2014年7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25日。截止 2014年7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7月30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7月29日—7月30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7;
2、投票简称:宏磊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宏磊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1、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1.00元 |
(3)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附件:《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
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 | |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